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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1856 | |
| 发文字号:襄工信字〔2021〕12号 | 发文时间:2021-05-17 |
| 发文机关:工信局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5-17 |
各相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襄垣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襄政安办发〔2021〕24号)文件精神,我局依据工作职责,决定从2021年5月14日—5月30日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工作会议部署,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扣紧压实各环节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为抓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县政府安委办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紧盯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此次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在我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
组 长:宣达峰 县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连玉峰 县工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刘 燕 县工信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李 敏 县工信局行业管理科科员
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内容
1、民爆企业的工房、库房及周边的高陡边坡和护林防火安全隐患。
2、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问题。
3、相关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保养问题。
4、现场管理违规违章操作问题。
5、办公场所、工房、库房线路老化,灯具未按说明和实际要求的安全隐患问题。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问题。
7、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安全隐患。
8、库房现状与许可储量、品种的一致性问题。
9、过期产品的处理问题。
10、库房是否存储其他安全性能不确定的危险物品等有关情况。
11、民用爆炸物品车辆、运输管理安全隐患。
12、重要节点领导干部带班(跟班)制度不落实问题。
13、防疫期间职工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也在本次检查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4日—28日)。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和工信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排查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
(二)督查整治阶段(5月29日-30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民爆企业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监管人员及民爆企业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要针对性制定各类风险防范管控措施,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二) 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许可范围经营活动、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混存混放等问题,确保储存、运输、销毁等全过程安全受控和关键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集中开展重大危险源再辨识、再确认、再防护。
(三) 加强管理,提升安全隐患防范处置能力。
民爆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安全风险预报预警,细化安全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应急演练、培训和评估,切实提高快速处置和指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襄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