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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2866
发文字号襄工信字〔2022〕46号 发文时间2022-12-01
发文机关工信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2年民爆物品销售领域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12-01

襄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2年民爆物品销售领域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三矿“11.22”人员窒息等事故教训,按照省国防科工局工作安排部署,根据长治市工信局《关于印发全市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襄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襄安发〔2022〕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民爆物品销售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至上”理念,始终把握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两个根本”,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持续深化民爆物品销售领域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民爆物品销售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县工信局局长李韬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宣达峰担任,成员为行业办全体成员,由行业办具体负责民爆物品销售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

三、 排查整治重点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总揽,落实省国防科工局要求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检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部署开展民爆销售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情况。

(二)以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内容,专项行动在企业落实情况。民爆企业针对冬季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范情况;岁末年初赶工期、抢进度,“三违”、“四超”行为情况;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三)以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为目的,对标对表“两个行动”工作任务在基层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和总结评估情况;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对属地所有生产销售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各级主管部门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四、主要内容

一、检查《山西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晋科工发〔2020〕14号)落实情况;

二、检查民爆物品生产、储存用危险建(构)筑物内、外部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存在违规建筑(有固定人员)情况;

三、检查民爆企业专用库房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情况,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四、检查生产、储存现场定员定量管理和产品出入库管理情况;

五、检查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六、检查民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全覆盖”,是否存在特殊工况(动作)遮挡前端探头和关键工序(位)视频信息不能连续储存90天等情况;

七、检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环节安全管理和爆炸物品流向管控情况;

八、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内是否存在废品、过期产品、试验品、收缴产品与合格产品混存,是否存在雷管库内进行拆箱、分发作业等情况;

九、检查各类安全检查、联锁验证、试验检测记录是否存在虚假编造,视频监控录像信息是否存在人为删除、中断等情况。

五、工作安排

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自12月1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

(二)县级全面检查。县工信局要对属地民爆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于11月30日前报送制定民爆物品销售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1月4日之前报送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迅速开展民爆物品销售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二)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整改闭环。要在检查过程中坚持公平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处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督促企业切实做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至主管部门。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要实行销号管理、挂牌督办,确保排查彻底、整治到位。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肃追责问责。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的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惩处。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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