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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3712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6-01-22 |
发文机关: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6-01-22 |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五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主要概括为三句话:社会救助及时到位、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一、2015年重点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保障基本民生
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济和五保供养5项工作。
1、全面复核排查,实现应保尽保。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及时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2944元,城镇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557元。二是开展“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专项整治,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全面复核排查,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实行动态化管理。城镇低保累计终止349户882人,新增50户92人,目前533户923人。农村低保累计终止638户1129人,新增334户577人,目前3235户5498人。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798.61万元。三是完成了城乡低保信息录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2、提高救助额度,解决群众看病难。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的基础上,细化了救助办法,提高重大疾病报销比例,集中救助特困家庭大病患者,最高可救助4万元。截至目前,共救助824人538.55万元;资助913名五保户、6469名城乡低保户参保参合,共计67.12万元;“一站式”救助患病低保户、五保户376人34.28万元。
3、完善救助细则,加强临时救助。今年,我们继续完善了全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及时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救助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群众在求助后可及时领取到救助金,真正做到了第一时间发挥救急难作用。截至目前,临时救助困难群众871户56.19万元。
4、提升防灾能力,加强灾民救助。一是组织开展“5.12”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二是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三是认真查灾、核灾、报灾,及时下拨救灾款物。截至目前,共发放救灾款70万元,采购衣、被救灾物资60万元。四是积极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截至目前,共接受捐款10.3万元。
5、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敬老院管理。一是针对前段时间河南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我们对全县运行的9所敬老院开展了火灾、饮食、防汛、溺水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与乡镇、敬老院都签订了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联合县消防大队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安全无事故。二是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6200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2200元。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900人(其中,分散供养688人,集中供养212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306.51万元,拨付乡镇敬老院运行经费50万元。
(二)巩固双拥共建成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1-4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共发放2015年义务兵优待金280.2万元,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763名生活补助1237万元。
二是补助各类优抚对象医疗费,其中,补助大病医疗费91人15.95万元,各类门诊32万元,有效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
三是春节、“八一”期间,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对驻县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共计50余万元。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期间,慰问老战士31人,每人8000元(国家5000元,县里3000元)。完成了新式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
四是接收退伍军人111人,并进行了技能培训,安置17名,安置率100%。
五是做好两参人员稳控工作,在职困难职工的每人每年1800元,在乡的每人每年700元,全年共计18.2万元。
六是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去年,我县连续七次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今年,我县还专门给九七二中队拨付运行经费20万元。
七是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组织1000余人举行祭扫和公祭活动。
(三)加强福利事业发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一是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今年,我县共新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所:古韩镇南田漳村、王桥镇米坪村、上马乡司马村,目前,总数达到10所。并全部投入运行。
二是孤儿养育政策。目前,我县共有孤儿77名,全年发放孤儿养育金58.21万元,资助孤儿参保参合7500元。
三是老年人优待政策。一是继续做好“阳光工程”,对全县7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发放长寿金,共10349人321.41万元。二是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587个。三是重阳节慰问高龄老人,共493人15万元。
(四)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一是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目前全县只有潞安益民福利厂1家福利企业,已按时年检。二是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全年共登记结婚2512对,补领结婚证580对,离婚登记356对。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126人6.5万元。
2、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对全县社会团体、县直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2014年度年检。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105个(其中,社会团体4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社区社会组织39个)。
3、地名区划管理。全面启动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组织各乡镇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的专题培训和编撰目录工作,完成了跨界地理实体地名普查摸底工作。
4、扎实开展五项专项整治活动。我局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严格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整治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5、积极推进“六权治本”建设。按照“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编制完成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到政务大厅,并健全建立了24项监督检查制度。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项工作都已圆满完成,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存在以下3方面问题。
一是低保工作中家庭收入核实存在较大困难,不利于工作人员实践操作,救助对象瞄准度有待提高。二是农村低保与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社会公用事业补助相联动的合力救助机制还未形成。三是殡葬改革事业推进步伐较慢。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县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市民政工作要点,规划好“十三五”民政工作,重点抓好以下6方面工作:
(一)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做好救助信息核对工作。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整合公安、住建、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资源,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效能和准确率,实施精准救助。借助信息化等手段,及时发现、依法治理“关系保”、“人情保”问题,严肃查处“骗保”、“骗助”行为。二是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社会救助作用,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建立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县乡村三级救助联动机制,确保做到及时发现、联动救助。
(二)大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一是做好双拥工作。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成果,努力办好一批军地互办实事项目,争取在军民融合发展上有新突破。二是做好优抚工作。切实保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做好安置工作。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三)积极推进全县殡葬改革。落实全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加强我县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严格执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殡葬服务。
(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原国家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五)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从根本上保障和改进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
(六)扎实推进民政自身建设。巩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落实好三严三实具体要求,严格遵守新条例、新准则,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
襄垣县民政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