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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217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6-09 |
发文机关:襄垣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十三五”期间及2020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6-09 |
“十三五”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十三五”工作总结
(一)逐步完善救助体系
1.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每年3190元提高至2020年的5326元,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每月585元提高至685元,分散特困供养标准由每年4500元提高至6924元,集中特困供养标准由每年6200元提高至7616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8628余万元,特困供养金2711余万元,切实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2.精准实施临时救助。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十三五”期间累计救助1180人次,发放救助金209.9万元,有效发挥了“救急难”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建立信息核对机制。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开展多次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提高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度。
(二)加速发展养老服务
1.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是建设情况。全县共20所日间照料中心全部按照“四室一厅”标准建设。2013年建成并投入运营4家;2014年建成并投入运营3家;2015年建成并投入运营3家;2018年建成并投入运营6家;2019年建成并投入运营4家。二是经费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每所建设补助经费10万元,全部按时拨付,同时按照每所两万元预算争取县财政资金,其余2013、2017、2019年共下拨运行经费共计42万元。
2、推进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一是侯堡敬老院2019年重建,虒亭敬老院厨房改造;下良敬老院暖气改造。二是敬老院供暖工程,3所敬老院安装电采暖设备。三是安全管理。积极申请上级福利彩票资金,2018年分别为王村、虒亭、下良敬老院完成了房屋及线路改造。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1.开展合并行政村工作。2016年底我县行政村323个,按照规定和具体实际,2019年开展合并行政村工作,合并后共229个,合并减少94个,合并行政村比例达到29.1%。
2.修订完善村规民约。2017年底至2018年1月完成了全县村委会、居委会换届工作,换届结束后,2019年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基础上,开展了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同时,通过规范村(居)管理工作,为社会稳定打下了基础。
(四)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6年共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601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914850元;2017年共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219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910950元;2018年共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975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848750元;2019年共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349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76745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9年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095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1354750元。
3.孤儿工作。2016年共保障孤儿274人次,发放孤儿生活费392896元;2017年共保障孤儿249人次,发放孤儿生活费458160元;2018年共保障孤儿244人次,发放孤儿生活费452020元;2019年共保障孤儿234人次,537000元。
4.婚姻登记管理依法开展。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成了1985年至2013年的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共补录结婚登记12198对、离婚登记611对。
5.殡葬基础设施加快建设。2018年8月开工建设县殡仪馆,当年完成主体工程;2019年完成二次结构及内外装修,工程建设基本完工;2020年5月完善基础设施,已全面完工,城乡公益性公墓正在建设中。
二、“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
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社会救助职责。坚持改革创新,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救助体制为重点,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完善低保对象认定体系,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力争到2025年低保标准增长率、救助人群数都有所提高。结合我县实际,构建救助对象面更广、救助标准更合理、救助项目更全面,与我县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积极推动我县福利救助设施建设,“十三五”时期,我县仅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也没有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十四五”时期,我县要补齐这一短板,拟于2021年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二)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指导,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政策创新,吸纳社会力量激活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力争到2025年,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超过40张。一是在设施建设上,2021年,要完成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立项并开工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投入运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宝峰湖老年公寓、潞安老年公寓、西邯郸老年公寓。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在县城六大社区建起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二是加快建设“智慧养老”平台,力争2021年投入运行,用好“线上”,管好“线下”,特别是要孵化更多的“线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构建“线上”服务门户与“线下”服务机构运作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网站,满足老年人个性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争取政府支持,为老年人购买服务,2021年“智慧养老”平台建成后,先行试点,为县城社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服务,逐年扩大人群,到2025年,为全县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购买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水平。
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班子、优化组织设置,强化服务功能,推进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到2025年,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5%,涌现出一批善治示范村、乡村治理服务示范典型。一是健全组织,通过村(居)委换届选举,把有本事,能干事,有威望,会管理的人选出来,同时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各类组织,做到有人管事;二是完善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为主体,农村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三是有效治理。探索开放式基层治理,提高群众的认知率和参与率,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
《襄垣县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出台后,要积极推进,稳步实施,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到2025年,全面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条例,基本实现“五化”目标。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宣传我县出台的《襄垣县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火葬区域,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力争取得明显实效。
三、2020年工作总结
(一)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政策。一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4606元提高至今年每人每年5326元。二是强化政策兜底保障。截至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与农村扶贫人口相重合人数为565人。三是完成了低保复核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1936户3134人,共发放低保金1551.1583万元,累计新增农村低保175户298人,终止农村低保369户609人;城市低保共195户304人,共发放低保金144.743万元,累计新增城市低保2户2人,终止城市低保10户16人;四是特困人员。2020年四季度农村特困对象1560人,累计发放救助供养资金1475.4万元。五是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截至目前救助186户354人次,累计救助资金32.29万元。六是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乡镇全部重新入户走访一遍低保户、特困户以及部分困难户和村民,重点是低保户中的贫困户和重残户,此次行动中未发现有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七是开展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做好数据及时更新完成了信息比对工作,为城乡低保复核提供依据,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目前我县现有孤儿47人,共发放保障金517000元;事实无人抚养生活补助共28人,共发放215502元;4月份对孤弃儿童进行大排查,将相关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县237名儿童督导员和14名儿童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筑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人,发放救助金10500元;接收2名痴呆人员,委托长治下琴敬老院托养,全年生活费24000元。三是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截至目前重度残疾2240人,发放112000元,困难残疾人共1244人,发放62200元。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监督检查农村敬老院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工作,排查农村敬老院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安全。二是加强老年人服务保障。统计全县特困老年人、社区老年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情况,开展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复核工作并发放高龄津贴,对全县5名百岁老人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疫情期间对乡镇敬老院进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一是做好疫情期间社区防疫指导工作。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指导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开展对行政村撤并回头看工作,确保新村治理有序、运行平稳。三是开展善治示范村和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初步筛选,将我县参与省级创建社区上报市民政局。四是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工作。在2019年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基础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
(五)全面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组织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上级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行动,严格程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目前完成了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资料准备上报任务。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有序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县本级验收任务。三是界桩管护工作。对全县23块界桩进行了定期检查维护,并按时足额发放界桩管护人员补贴。四是县城各主要街、路标识牌维护更新工作,定期巡查维护发现损毁、损坏及时维修、更换。对全县所有街路牌进行了清查整治。五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对全县不规范地名进行了认真筛查,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了《襄垣县不规范地名摸底排查情况备案表》和《襄垣县纳入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备案表》。
(六)强化社会组织管理。一是对全县注册登记的76家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及年报,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社会组织活动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培育。对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及隶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24个党支部进行换届、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关于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组织24名党组织书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不断推进重点工作。一是县殡仪馆项目已全部完工,继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城乡公益性公墓按照《襄垣县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全县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18处,乡镇按照总人口1.4万人以下建1处、总人口1.4万人以上建2处的要求,各乡镇积极协调,均已开工建设。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稳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密切关注返贫致贫风险高人群以及低收入困难群体,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应保尽保。
(二)多措并举精准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敬老院升级改造,建成养老服务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加强对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启动建设县养老服务中心。
(三)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儿童福利工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收养登记等社会保障工作。
(四)殡葬改革深入推进。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
襄垣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