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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966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8-07
发文机关襄垣在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8-07

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政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精准实施社会救助。一是依托低保系统完善线上审核确认程序,实现低保系统和核对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保障对象人数、金额数据线上线下完全一致,完善救助提标扩面举措,优化管理服务,扩大救助范围,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是全面加强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按时完成提标发放工作,足额保障困难群众各类救助资金发放,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6月份,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6092446人,1-6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784.9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05133人,1-6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43.6万元;特困人员746人,1-6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419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1人,1-6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9.9万元。

2.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召开安全会议部署安排,持续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和排查工作,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成;二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定《襄垣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上门探访等工作;三是规范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制定《襄垣县民政局关于规范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运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规范管理制度,联合各镇对全县2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发挥作用。

3.高质办理社会事务一是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建立一人一档,全部入户走访,做到应享尽享。全面排查信息系统数据,及时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信息,按照“认定一个,录入一个”的原则,及时增减,确保信息系统中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截至6月份,全县孤儿2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按照每人每月1170元的生活标准,累计发放生活补贴28.9万元。为15名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每人发放7000元,累计发放10.5万元助学金;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5元,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提高为每人每月52.5元,截至6月份困难残疾人累计发放6059人48.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14778人146.3万元。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工作,及时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中公布我县办理须知和联系方式,更加方便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三是未成年保护工作。按照民政部和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抓住六一国际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活动,多举措推动工作,促进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对全县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信息查询,编织起未成年人保护最严密的防护网;四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累计出动救助车辆303次、工作人员606人次,巡查街面303次,提供街面救助4人次,发放棉大衣10余件,发放食品10份,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见困难人员156人次;五是婚姻登记工作。举办首届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暨移风易俗婚恋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婚事新办、婚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尚,引导广大青年成为婚恋新风的倡导者、践行者、推动者和传承者。截至6月份,办理结婚登记605对,离婚登记132对,补领结婚证125对,补领离婚证4对。

4.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一是党建工作常态化。指导社会组织修订完善章程,强化建设社会组织照章落实各项党建工作的自律机制。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大组建党组织力度,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二是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3月对参加年检的51家社会组织下发《襄垣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县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对全县社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网上年报工作;三是加强社会组织领域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建设各党支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建立“一账、一单”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定期开展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使党建经费规范化四是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5月份,深入全县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对安全管理制度机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要求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切实筑牢安全底线。

5.推进基层治理和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村”、“红色地名”的文化遗产和红色地名保护名录申报工作,深入挖掘整理我县地名文化属性信息二是开展清廉村居创建示范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资料具体要求》,多部门联合协作,通过查阅资料、检查创建氛围、走访座谈等方式,逐项量化打分,确定我县第一批山西省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三是开展“三资”管理贪腐整治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两项职责工作内容的落实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建立常态化督查指导工作机制。为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打下基础。

(二)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1.城镇幸福养老提速工程

1)古韩中心敬老院。为有效补齐我县养老服务短板,按照省市养老工作安排部署,根据我县“12920”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利用合并乡镇后闲置的办公场所,采用公建民营方式,改造建设古韩中心敬老院,并将虒亭、王村、善福3个入住20人以下的敬老院合并,改造面积2880平方米,概算投资300万元,设置床位120张。2022年10月古韩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现已正式发布招标公告。

2)开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古韩镇开元社区试点打造2023年省级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建设面积1200平方米,概算投资200万元,设置床位25张,建设康复娱乐中心、日常体检区、老年餐厅等功能区,为周边3000余户居民提供“助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急、助行”等“六助”服务。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已完成工程量的50%,预计10月份将改造完毕投入运行,努力打造社区居家养老“一站式”综合服务体,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

(三)重点改革事项

1.殡葬改革工作

1)县殡仪馆运行情况。殡仪馆配套广场、道路工程目前正在申请办理土地划拨,待项目有关手续完善,尽快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工程建设手续。

2)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情况。目前已有10处镇级公益性公墓开工建设。王桥镇鹿台山公墓、文峰公墓,虒亭镇牧岩岭公墓和王村镇马角洞公墓4处基本完工,正在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剩余的6处公益性公墓除绿化和墓区主干道及公墓大门未完成其余工程已基本完工。

二、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工作滞后。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缓慢,与群众需求差距较大。我县是全市没有县级养老服务机构的两个县区之一,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5所敬老院均为乡镇敬老院,未进行法人登记,软硬件条件落后,服务水平不高。

(二)殡葬改革不够深入。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立项等审批手续办理周期较长,影响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投资高,县级财政压力较大;公益性公墓陆续建成,但省市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社会救助一网通办,无缝对接低保信息系统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完善线上审核确认程序,实现保障对象人数、金额线上与线下完全一致;二是持续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精准鉴定,按类施策,使困难群众救助渠道更加畅通、便捷,畅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

(二)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古韩中心敬老院和开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提升全县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二是开展敬老院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老人居住环境,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持续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检查,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三是持续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检查,确保敬老院安全稳定。

(三)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三是重点扶持在全县社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社会组织,打造和挖掘一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品牌社会组织。

(四)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和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完善第一批清廉村居建设示范点创建资料;持续推进“三资”管理贪腐整治工作

(五)持续完善儿童和残疾人福利保障。一是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辅导服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走访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关爱儿童保护政策宣讲活动,为乡镇和村(居)开展未保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二是持续开展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动态管理调整机制,增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规范性,提升补贴发放精准度。

(六)持续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建设完善县殡仪馆配套工程。加快协调推进各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投入使用,出台完善我县殡葬惠民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