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襄垣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2-0520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29
发文机关襄垣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01-29

襄垣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襄垣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襄垣县农业农村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襄垣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给予公布。地址:襄垣县建设北路6号,邮编:046200,联系电话:0355-7226901,传真:0355-7226990,电子邮箱: sxsxyxn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上级农业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服务“三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治农、依法行政为目标,依托“襄垣县人民政府网”“襄垣县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等公众平台,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加强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襄垣县农业农村局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0条。其中:组织机构2条,通知公告20条,涉农领域补助2条,财政信息2条,依法行政3条,权责清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征求意见、拟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襄垣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部署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列入日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协调其他责任科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机制,各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分别负责信息的复审和初审,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责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终审,确定信息是否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襄垣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襄垣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农业农村局栏目、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开,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坚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真实性和全面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规范各类信息发布审查。信息发布全面落实“三校三审”制度,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落实、专人负责发布的工作机制,所发布的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属重大敏感问题的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内容的广泛性、充实性等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政策宣传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仍需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对照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持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流程覆盖。二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探索建立涉农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对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强政民互动回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