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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157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29 |
发文机关:襄垣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8-29 |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群众要求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等项目。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
三、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和其他常住(一年以上)受益人口,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对象为上述受益人口中男性18周岁-55周岁、女性18周岁-50周岁的劳动力,每年每个劳动力最多不超过5个标准工作日。
四、对享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减免政策人员实行减免政策。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程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财政局和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联审。
六、村级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必须从群众实际利益出发,严禁村干部为了突出政绩举债兴办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