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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201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19 |
发文机关:襄垣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公示”工作方案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1-19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局有关科室:
根据长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市信用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局的2022年度“双公示”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要以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为目标,结合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动态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促进社会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把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规范、完整、清晰、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公示我局“双公示”事项目录,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长治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3、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根据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充分利用政府“双公示”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三、组织机构
组 长:何晓华 局 长
副组长:葛俊生 副局长
成 员:王洪涛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 瑾 动物检疫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崔 浩 政策法规股股长
史凯波 畜牧渔业股股长
郝红卫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
马兆飞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一队队长
赵岗峰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葛俊生副局长担任,“双公示”信息管理员为李艳君,审核员为崔浩。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公示”工作要求;组织领导我局“双公示”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涉及 “双公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任务分工
“双公示”工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由我局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限的相关股室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落实“双公示”工作。
四、工作机制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相关股室应当在四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报送至政策法规股,政策法规股要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长治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
五、工作内容
1、编制“双公示”目录清单。在编制并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对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进一步梳理,形成农业农村局“双公示”目录清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按规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我局主要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处罚结果、处罚生效期、处罚截止期、处罚机关等,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业务股室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涉及信用信息“双公示”的股室应建立“双公示”台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按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档案保管工作。
3、按照“双公示”数据标准,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归集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形成统一的、规范的电子化信用信息公示台账。
六、保障措施
1、充分认识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工作。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确保“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
襄垣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