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襄垣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养老保险服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2878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6-05
发文机关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23-06-05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1、事项名称: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人员失踪重现、被撤销通缉、在押后被无罪释放、判刑后出狱或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缓刑、已交回重复领取养老金、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恢复意见等符合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3、办理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待遇恢复申请表》

(2)失踪重现、被撤销通缉、在押后被无罪释放、判刑后出狱或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缓刑申请恢复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3)纪检监察部门决定恢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恢复的相关文件

(4)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恢复的,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清退凭证和相关票据

(5)通过数据共享取得无犯罪记录证明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即来即办

6、结果送达时限: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及地点:襄垣县社保中心  襄垣县行政服务中心508室

10、咨询查询途径:0355-7795171

11、监督投诉渠道:0355-722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