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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16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襄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0-07-24

内设机构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办公室(编制3名)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查扣及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置。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党办(编制2名)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三)人事财务股(编制3名)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残等工作。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评选表彰活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法规股(编制3名)

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聘任及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五)投诉举报中心(编制3名)

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推进12315“五进”工作,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畅通消费者诉求通道,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做好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和运用工作,及时为市场监管执法提供“靶向”式的精准数据支持。针对消费投诉高发领域,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加大“诉转案”力度,确保投诉举报行政调解与市场监管办案有效衔接。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局值班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投诉举报中心(应急办)承担的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分析、应急处置工作及组织制(修)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职责统一划转至办公室承接。办公室将根据工作具体事项分派至各相关股室所队落实,发挥组织、协调等中枢作用。

(六)执法稽查股(编制3名)

拟订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重大复杂案件、跨区域案件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定或者交办的案件。组织指导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县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信用信息股(编制2名)

拟订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科学普及、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制装配备管理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全县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八)公平竞争监督管理股(编制3名)

拟订全县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指导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拟订全县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不正当竞争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拟订直销市场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研究直销监管工作,规范直销市场健康发展。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重大复杂传销案件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全县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县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全县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县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九)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编制3名)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全县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县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强县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防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全县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计量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县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承担全县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承担县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工作。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协调、指导和监督基层标准化工作。协调管理县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标准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县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县的通报和咨询工作。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落实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县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编制3名)

拟订推进全县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食盐专营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一)餐饮监督管理股(编制3名)

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二)药品监督管理股(编制3名)

监督实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组织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权限承担药品经营企业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备案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编制3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价格监督管理股(编制2名)

拟订全县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

(十五)知识产权股(编制2名)

组织指导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订和规范全县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十六)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编制2名)

在县委组织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指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