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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939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1-20
发文机关襄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4-11-20

襄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市佳伊跃工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长治市佳伊跃工贸有限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长治市佳伊跃工贸有限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上述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本文书,自本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严智丽   

联系电话:0355-7222532

联系地址:襄垣县太行路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