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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939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20 |
发文机关:襄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11-20 |
长治市佳伊跃工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长治市佳伊跃工贸有限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 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长治市佳伊跃工贸有限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上述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本文书,自本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严智丽
联系电话:0355-7222532
联系地址:襄垣县太行路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