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2-5134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9 |
发文机关:襄垣县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县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布日期:2022-08-19 |
根据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县司法局对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司法部、省司法厅的两项试点任务
(一)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试点取得新进展。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部分县(市、区)进行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襄垣县为全省四个试点县之一。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标准和《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太行路原抗旱服务队办公楼作为改造对象,科学规划集中宣告、警务监察、谈话训诫等18个矫正功能室。基本实现信息化、现代化“智慧矫正中心”标准,人防技防相结合,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管控。
(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展现新作为。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襄垣县被选定为山西省三个试点县之一。现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襄垣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
试点工作。与县委编办联合举办“一支队伍管执法”专题培训,参训人员达300余人。组建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按照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行政执法人员统一配发了行政执法服装及其它必要执法装备。
二、高质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考核办指导下,对27个政府组成部门和9个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考核。3月29日,迎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实地调研,接受上级对襄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督导检查。
(二)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推荐工作。根据长治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一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推荐古韩镇永惠社区、夏店镇付村、下良镇上良村、王村镇王村村申报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侯堡镇垴上村、侯堡镇东周村、西营镇丰曲村、虒亭镇虒亭村第一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认真开展专项和阶段性普法工作。制定《襄垣县“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宪法宣传和民法典宣传,广泛开展法律“七进”,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防火、防疫、防电信诈骗等关键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充分提高普法宣传影响力、渗透力和知晓率。
三、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效
2021年底,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升级改造正式投入使用。新平台系统集成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咨询等功能。县司法局积极做好新平台的推广和应用,上半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8件,其中:民事20件,刑事72件,认罪认罚146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220件。县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119件,其中国内公证106件,涉外公证13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案件696件,调解成功674件,引导通过诉讼解决7件。
四、有序开展刑事执行相关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在春节、冬奥、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对9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督导检查。迎接省检察院第六巡回监察组关于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检查。上半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8人,解除36人,现在矫98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克服疫情影响,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将重点人员纳入疫情防控管理,做好点对点、人对人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认真做好刑解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三)远程视频会见。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改变了传统必须到监所现场的会见探访模式,打破了亲情会见探访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大大减轻了服刑人员亲属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上半年,9个司法所共接收会见申请335起,成功实施会见256起。
五、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为有效加强人民调解在提升治理能力上的作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需要配备年轻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员,现此项工作全市除襄垣、平顺外,其他区县均已完成。
(二)社区矫正业务用房亟待解决。襄垣县委全省四个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试点县之一,为推进工作,暂时借用城乡供水服务中心旧办公楼作为改建对象(借用期二年)。社区矫正中心软硬件设施改造专业性强且难度大、费用高,需要将该业务用房收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拨由社区矫正中心使用,以保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长期顺利开展。
(三)工作人员及经费急需补充。2019年襄垣县机构改革确定司法局内设机构和编制以来,县司法局先后增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多项工作职能,增设法制工作股、行政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局)和行政复议局等机构,但编制、人员及业务用房没有相应增加,经费保障也没有明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存在差距。去年8月19日,省司法厅董一兵厅长就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到王桥司法所调研,对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但目前我县只完成王桥、下良、善福、夏店四个司法所的标准化改建,其他五个所虽列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但因预算资金不到位,改造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六、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推进两个试点工作。按照试点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建设,积极争取省、市、县各级领导支持,重点研究解决工作制度及人、财、物等相关问题,为社区矫正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襄垣经验。
(二)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根据《长治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任务清单》要求,科学编制权责清单,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打造正规化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倒逼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持续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以“枫桥经验”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工作。根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要求,根据辖区面积、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通过招录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等方式,为司法所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对司法所干警开展政治业务轮训,不断提高司法所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