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5-1402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6-06 |
发文机关:襄垣县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司法局 关于机关食堂维修油烟净化设备的公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6-06 |
襄垣县司法局机关食堂厨房油烟机、风柜及净化器设备严重老化,性能下降,已不能满足高效排烟和净化需求,为保障厨房设备安全运行,净化空气环境,按照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建议,拟对现有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维修内容
对厨房风柜、风机、净化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对无维修价值或维修后仍不能满足现阶段环保要求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换。维修后须实现环保、低噪音、低污染,对油烟处理达到无明显烟气及无害化程度,所排烟气对周边植被、环境无明显污染影响。便于操作使用,易于日常保养,水电消耗符合节能标准。
二、参选服务商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在长治市内或襄垣县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关成功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报价要求
维修更换设备、安装调试费用控制在1.4万元以内(报价供应商最低价中标)。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配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维保费及税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前所产生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参选有关文档规范要求
(一)提供纸质参选文档2份,密封完好。
(二)参选文档中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服务商公章,否则不纳入比选范围。
(三)服务商提交的参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的情况,取消参选资格。
(四)请参选服务商于2025年6月7日下午6:00前查看施工现场,6月9日下午18:00前在襄垣县司法局办公室完成参选文档提交,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任俊杰,联系电话0355-7224217。
襄垣县司法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