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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11 |
| 发文机关:襄垣县水利局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水利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1-11 |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我局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根据长治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市信用办发〔2021〕417号)、襄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襄垣县2022年度“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襄发改字〔2021〕7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的有关精神,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抓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及时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归集和公开我局依法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将行政处罚信息规范、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谁处罚、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根据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充分利用“双公示”系统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拓展网上公示渠道,实现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的全面公示。
三、工作安排
按照“双公示”信用信息数据填报说明和数据归集校验规则等数据标准,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信息,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定期总结“双公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公示”工作由水利局副局长李寒光统一领导,各相关股室负责监督督促工作。
联系电话:7294292
(二)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双公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工作要求,逐步调整和完善“双公示”信息和方式。强化信息采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采集信息数据准确、高效。
襄垣县水利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