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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145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16 |
| 发文机关: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全力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现场调查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2-16 |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力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现场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11月1日将进入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阶段,为全力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切实保证调查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调查方案及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有序推进现场调查工作。
二、加强样本管理,严格按照抽中住房进行调查,不得私自更换调查户。统一使用国家开发的程序采集数据,不得要求调查员使用其他形式的APP软件录入调查对象信息。
三、做好自主填报工作。提前与所有调查户取得联系或上门沟通,根据调查户的意愿确定调查登记方式,预留足够的自主填报时间,不得拒绝调查户自主填报。自主填报期间把控登记质量,提醒登记进度。自主填报上报后如不符合登记要求或漏报调查对象,及时返回并提醒调查户修改,必要时经调查户允许并签字确认后开展入户登记。
四、严格落实调查员现场调查实地入户的工作要求,佩戴统一颁发的调查证件,逐门逐户与调查对象积极有效地沟通,严禁出现不入户、不与调查对象联系而直接照抄行政记录等情况。
五、认真开展登记数据复查工作,加强平台数据审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入户核对,据实更正。切实用好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强对出生、死亡、流动人口等重点指标的比对核查,对错报漏报情况进行查疑补漏,确保登记数据真实准确。
六、加强各类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现场调查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对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名义行骗的行为,及时与公安等部门协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七、加强调查人员管理,在调查期间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调查登记阶段产生的各种过程数据、调查对象隐私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通过截屏等方式发送传播。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