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3141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16 |
| 发文机关: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统计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2-16 |
现将我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高质量完成十二届省委六轮巡视统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细致梳理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压实。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开展“回头看”等举措,推动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期间,聚焦长效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措施》等5项制度机制,精准破解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基础工作薄弱等短板弱项,从根源上防范同类问题发生。整改完成情况顺利通过省委巡视整改验收,实现“整改治标、制度治本”的整改目标。
(二)圆满完成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严格对标国家统计调查方案要求,高标准组建57人专业调查队伍,通过专题培训、实操演练等方式强化业务能力,确保调查人员熟练掌握登记流程和指标口径。扎实推进入户登记工作,覆盖全县32个抽样小区,精准完成276个小区建筑物标绘、1280户调查对象的信息采集,登记率、准确率均达100%。
(三)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聚焦县域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等核心议题,深度挖掘普查数据价值,完成专题分析报告7篇;于2025年7月按时发布普查公报,系统公布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市场主体数量等核心数据;9月高质量完成《襄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编纂印制,涵盖三次产业及重点行业发展详情,全面系统展示普查成果。凭借规范高效的普查工作,我局获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表彰,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成效得到上级充分认可。
(四)稳步推进统计日常工作。建立“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年度总结”的经济运行监测机制,每月编制《襄垣县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监测》,每季度召开数据质量评估分析会,全年出品经济运行监测11期、分析报告40篇、统计动态信息205篇。重点监测核心指标,及时预警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问题,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五)按时完成统计公报发布和年鉴印制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统计资料公布的法定程序,严把数据审核关、内容校验关,于4月21日完成《襄垣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定稿,4月28日在《襄垣报》全文刊登,5月12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开。《襄垣县2024年统计年鉴》编纂工作精准推进,历经数据归集、审核校对、排版设计等多环节,于8月20日正式发行。统计公报与统计年鉴的顺利发行,不仅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权威的统计支撑,更有效提升了公众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认知度,充分发挥了统计数据“服务决策、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核心价值。
(六)精准服务县“两会”工作。为精准服务县“两会”,县级统计局以时间节点为轴,系统推进数据保障与咨询服务工作。围绕会议筹备期,组建数据服务专班,提前1个月启动数据整理核实,重点校准《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草案所需核心指标,确保数据权威性;同步编制《数据襄垣2025》专项统计手册,以经济运行、民生保障等模块为框架,系统梳理县域发展关键数据,为议程审议提供直观参考。会议期间,安排专人全程驻会,实时解答代表委员、党政领导及社会公众关于统计指标的疑问,通过数据解读、趋势分析等形式,为依法履职提供精准支撑。通过前置化数据准备、专业化手册编制、全流程咨询服务,既强化了统计工作对“两会”决策的支撑作用,又提升了参政议政质效,彰显了统计部门服务发展大局的职能定位。
(七)持续深化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为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与能力,我局以“统计法进党校”为抓手,系统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7月25日,联合县委党校印发《关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进党校纳入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具体实施中,注重分层分类施教,7月4日全县中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及9月23日和12月2日发改系统党员集中培训班上,选派业务骨干围绕《统计法》核心条款、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及防范机制开展专题授课,系统提升干部依法统计、依规履职能力。通过“制度保障+课程赋能”双轮驱动,既夯实了统计法治基层基础,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撑。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统计工作主要围绕“三个建设”有序开展,即:政治建设强作风、法治建设聚合力、质量建设夯基础,确保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统计支撑。
(一)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作风建设,实现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制度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修课,持续优化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一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调研方式方法,深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更加精准的统计服务。二是不断强化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和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统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确保统计干部清正廉洁。三是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四是积极推动统计改革创新。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新模式、新方法。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执法检查,落实刚性制度要求,形成对统计造假的有效震慑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查效能。加强统计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健全统计联合执法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针对统计资料不全、台账不规范等问题,责令企业立行立改,有效防范数据风险。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聚焦数据质量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做到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二是强化制度刚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压实各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制。健全完善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和线索核查机制,严肃追究统计造假责任人的责任,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通过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与严肃执纪问责相结合,持续释放“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强烈信号,切实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的生命线。
(三)加强质量建设,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常态化做好数据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和高质量考核指标,按月、按季度实时监测,对数据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四上”企业发出预警,并视情况开展实地核查指导。坚决落实统计监督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制定并实施年度数据质量核查计划,采取随机抽查、重点企业专查、跨部门联查等方式,实现对主要统计指标、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调查单位的全覆盖式监测。强化核查结果运用,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限期整改,确保数据生产全过程可控、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二是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加大业务培训频次与力度,重点提升基层人员的数据采集、审核与信息化处理能力。持续规范完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之间的有机衔接,从源头上保障数据质量。通过固本强基,构筑起坚实可靠的统计数据“第一道防线”,以高效能统计监督、高质量统计数据,精准服务宏观决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好“度量衡”和“风向标”的职责使命。三是组织实施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工作,摸清三农家底。2026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工作,清查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涵盖农林牧渔业及辅助性活动相关的经营户、经营单位,以及有确权土地的农村住户。本次农业普查清查是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基础性前置工作,能够为后续正式登记阶段提供精准靶向支撑。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根据国家普查方案,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扎实部署,确保普查清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