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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716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29 |
| 发文机关: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统计局2023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3-29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本年度执法检查对象:凡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单位。
二、检查方式
(一)常规执法检查
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本年度常规执法对象定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房地产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劳资统计调查对象。检查的单位个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抽取。
(二)重点执法检查
1.及时组织力量对上级批转、群众举报、领导批示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2.加大对指令报送、代填代报统计资料等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3.加大对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4.加大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和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
5.加大对局机关专业科室提供的统计违法线索的统计执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调查义务情况。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统计台账、原始统计记录设置等)。
(三)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情况。
(四)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情况。
四、检查时间与方法
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拟于4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各专业要按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进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期间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设立襄垣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355-7222509,举报邮箱:tjj2509@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县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有关股室业务骨干为成员。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流程开展检查,确保11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做好案卷立卷归档。
(三)加大惩处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肃惩处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公示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检查纪律,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和变相检查、违法违规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