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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088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1-08
发文机关统计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1-08

襄垣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4年,襄垣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严格防惩统计造假,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局始终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学习计划,通过党组学习会、全局干部学习会等形式,推进机关干部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带领全局机关干部常态化学习,科学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三是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两办印发的《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全体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强化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意识,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同时,推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用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紧抓“关键少数”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统计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制定印发了《襄统发〔2024〕01号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的实施意见》,及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坚持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为推进全县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支持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督察检查,抽调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省统计执法检查,实地实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全方位普法,全面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全年在党组扩大会学习6次,全局会议学习7次,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学习内容列入单位日常学习计划。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成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我们系统推进宣传教育培训,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经济部门进行专题学习,组织统计干部职工、基层统计人员培训5场300余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同时,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深入企业、机关、校园、社区送法上门6次;开展推广关注“统计微讯”活动,及时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规范流程,扎实开展统计监督工作。一是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执法工作计划,通过双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联动各专业,对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2024年,共强审工业企业20家,核减5家、核减产值3.79亿元;核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8个,核减6个项目1.49亿元;核查房地产项目10个,核减2个项目6002万元;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4次,立案查处1家,给予警告并罚款3000元,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处罚情况,向县纪委移送违法线索1条;配合省委巡视统计专项检查11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1次,在社会面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广度方面,普法力度不够强,领导干部学得多、普通干部学得少,专业人员学得多、一般人员学得少,特定时段特定场合宣传多、日常平时宣传少,大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还有待提高。深度方面,学习宣传的方法比较单一,有针对性的统计法治教育较少,重学习轻应用的情况依然存在,法治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还不够到位。部分乡镇和企业执行统计制度不严格,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档案不完善,数据依据支撑不足。部分基层统计员业务不熟悉,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到位,导致取数不准确,上报数据有偏差,影响数据质量。日常统计监督中,存在重规上企业轻规下抽样单位的情况,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联动贯通少,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提高。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统计员流动性大、对统计工作认识和配合度不高,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不强。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将法治学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推进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带领全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积极主动谋划全县统计法治工作。定期研究法治工作,研究部署法治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专业工作融合推进,统筹抓好年度法治工作。

(二)履行普法责任,助推依法统计意识提升。推进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学习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向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单位,发放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册等;统计培训逢会必讲法,2024年年中、年终开展集中培训,并深入企业、机关、社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开展多层次、立体式普法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学习。

(三)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示工作。2024年天下襄粮油产品超市报送不真实统计数据案件,警告并罚款3000元,在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2024年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压实统计法治责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警示教育、集中宣传等方式,对统计基础知识、数据填报规范、特别是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一是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法。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重要统计文件等学习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党校主体班次等,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是嵌入式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将统计普法工作,与报表布置、专业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积极主动开展送法入企,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统计调查,真实准确报送统计数据。三是多形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创新形式开展统计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全面提高统计法普及率和对统计工作的配合度。

(三)加强统计监督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通过双随机、专项检查等形式,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和曝光。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抽调人员配合国家、省参加统计巡察、督查,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统计业务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