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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505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3-05 |
| 发文机关: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统计局2026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3-05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秩序;
(二)规范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行为,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增强统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四)健全统计执法长效机制,提升统计执法效能。
三、检查对象
本年度执法检查对象为:凡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单位。重点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房地产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劳资统计调查对象。
四、检查方式
(一)常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日常统计工作,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为1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专项检查
1、信访举报线索核查:对上级批转、群众举报、领导批示的统计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行政干预行为检查:加大对指令报送、代填代报统计资料等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干扰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3、拒报迟报行为检查:加大对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督促调查对象按时、准确报送统计资料。
4、数据异常波动核查: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和部门开展重点检查,深挖问题根源。
5、内部线索核查:加大对局机关专业科室提供的统计违法线索的核查力度,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执法联动机制。
五、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行为;
(二)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做到数出有据、账实相符;
(三)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是否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和工作条件;
(四)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是否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五)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是否存在行政干预行为;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时间安排
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自2026年4月启动,至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4月:制定检查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5-10月: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完成常规抽查和重点检查任务。
11月:检查结果汇总、问题整改、案卷归档、总结评估。
七、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
1、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时间节点和人员分工;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3、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
4、准备执法文书、检查工具等必要物资。
(二)实施和处理阶段(5-10月)
1、按照"双随机"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提前3个工作日下达检查通知书;
2、现场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谈话、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
3、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
4、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5、对涉嫌统计违法违纪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6、督促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7、检查过程中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三)总结阶段(11月底)
1、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报告;
2、整理执法案卷,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3、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襄垣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各股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执法程序
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规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
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坚决防止只检查不办案、变相检查、违法违规操作等行为。
(四)注重宣传引导
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通过典型案例曝光、以案释法等方式,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结果运用
建立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将检查结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长效机制。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