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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31 |
发文机关:襄垣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元旦、春节文化和旅游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12-31 |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局属各股室,县文旅发展中心、县美术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物博物馆、县秧歌剧团,各景区、旅行社、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当前陕西省西安市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加之2022年元旦、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深刻汲取“12.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及疫情不通过文旅场所传播蔓延。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在我县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行动,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守好文旅阵地。进一步扛起襄垣县文旅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坚决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传播的空隙和漏洞。进一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发生此类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1.公共娱乐场所:KTV、网吧等娱乐场所。
2.公共文化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团等公众聚集场所。
3.全县文保单位、旅游景区、旅行社等。
三、检查重点
(一)公共娱乐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四)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五)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是否存在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七)窗口、阳台处是否违规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在建筑扑救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八)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并运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九)旅游景区的人造景点、室内展览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采取防火措施;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是否采取控制人数,防止超员的措施;是否针对各自实际,制定适合本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火灾时的自救能力。
(十)各文化旅游单位要采取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持续推进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强化员工的疫情防控培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场所的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预约、测温、扫码、消毒和室内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落实落细文旅部各项疫情防控指南,严格执行佩戴口罩、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等措施,做到有序规范经营。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桑汉君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薛建兵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彩霞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总支副书记
张中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赵俊峰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成员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综合股、安全股、旅游发展股、文化馆、图书馆、文物博物馆、美术馆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国波同志兼任,负责资料收集、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五、职责分工
第一组
组长:薛建兵
责任股室:旅游发展股
检查范围:重点排查景区、旅行社等场所消防安全、疫情防控。
第二组
组长:马彩霞
责任股室:安全股
检查范围:重点排查电视台(站)、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剧团等场所消防安全、疫情防控。
第三组
组长:张中华
责任股室:综合股
检查范围:重点排查文保单位消防安全、疫情防控。
第四组
组长:赵俊峰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检查范围:重点排查网吧、KTV人员密集等场所消防安全、疫情防控。
六、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全面部署。2021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专项整治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深入排查。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底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认真实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三)实地督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结合实际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机制,不留任何一个死角,不留任何一个场所,全力消除消防隐患,从严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从业人员加强健康监测管理等。
(二)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实行“清零”管理,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对重大消防隐患,依法予以查封、关停等措施,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切实降低消防风险,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抽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