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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36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04
发文机关:襄垣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词:
标题: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主题分类: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日期:2024-01-04
有效性: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台变更台标的,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出租、转让播出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