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富阳园区、县城区)计生办,各系统、各驻县企业计生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国家、省卫生计生委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我县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计生人员、参与支持计生事业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方式
(一)活动目的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双学双争”要求,在全县层层推选、宣传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培育和践行人口计生职业道德精神,进一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人口计生事业转型改革,为“六福佳家·园梦古韩”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的宣传方式进行。县人口计生局协调县广播电视台开设先进典型专访栏目,宣传先进典型,所宣传报道的先进典型要从推选宣传的先进典型中遴选。各计生办负责组织本单位先进典型的推选宣传工作,并向县人口计生局报送先进典型名单及事迹材料。
二、推选范围和标准
(一)推选范围
全县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推选宣传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同志倾斜。所推选人物可以是已经获得过表彰的先进典型,也可以是没有获得过任何荣誉、新涌现或新挖掘的典型。
(二)推选标准
1.事迹感人,受到当地群众广泛认可和赞誉;
2.爱岗敬业,长期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无私奉献;
3.道德高尚,能够始终恪守人口计生人员职业操守;
4.从事人口计生工作满3年,且无责任过失行为。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4年7月10日一7月30日)
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县级新闻媒体对推选宣传活动进行报道,利用新闻渠道广泛宣传活动。
各乡镇、系统计生办要制定本单位推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推选宣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县级人口计生局要在县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在本系统内部广泛宣传本次活动。
(二)基层推选阶段(2014年7月25日一9月15日)
各计生办按要求组织协调本地本单位先进人物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同时,向上级报送先进典型名单。
各计生办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选领导小组,从辖区从事的人口计生人员中至少推荐1名个人参加县级先进人物评选。并于8月1日前向县人口计生局报送候选人员名单,并附不少于2500字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县级人口计生局要组织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对本县先进人物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在本县新闻媒体公开展示候选人员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确定本县先进人物名单,并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先进人物事迹。为每位先进人物在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刊发1篇先进事迹通讯或1个专题节目;在本县举办至少1场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
(三)省、市级宣传推介阶段
省卫计委、市计生委邀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代表、行风监督员代表、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共同担任评委,按照评选条件,对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评定,确定省卫计、市计生系统先进典型名单,并协调省市级广播电视台开设先进典型专访,每周邀请1名先进典型做客栏目,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并后期开发制作先进典型专访影像制品等。特别重大先进典型将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协调中央新闻媒体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做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及时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二)搞好结合渗透。推选宣传活动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贯彻“好娃娃”工程《巩固意见》相结合,贯穿全年,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营造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保障工作。要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新闻媒体对活动的支持和帮助。县人口计生局要为推选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对列入省、市级宣传推介计划的先进典型,要确定专人配合做好后续的采访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选宣传活动将从今年起,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2015年开始,每年的3月份为组织动员阶段、4—5月份为基层和县级推选阶段、6月份到年底为省级宣传推介阶段。各级计生办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发现挖掘力度,重大典型要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人口计生局将把推选宣传活动纳入年度重点督导检查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各计生办在年终总结中和主要负责人述职汇报时,要将推选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一并报告,未按要求开展推选宣传活动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
襄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