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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630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3-19
发文机关襄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3-19

襄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全面落实《山西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等要求,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现将2026年全县卫生监督行政检查计划明确如下: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查

责任科室:学校卫生监督科

检查时间:2026年3月—12月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对象: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检查内容:

1. 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2.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3. 供水单位是否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或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4. 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

5.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是否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

6. 供水单位是否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

7. 水质消毒及检测情况是否规范;

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检查程序: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二、医疗科涉企行政检查

责任科室:卫生监督医疗科

检查时间:2026年全年,分季度开展

检查方式:优先采用非现场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

检查对象:全县57家现有营利性医疗机构、2026年新备案机构及涉诉涉医营利性机构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检查内容:

1. 执业资质及诊疗范围的合规性;

2.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

3. 医疗废物、污水处置是否规范;

4. 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与使用管理情况;

5. 医疗广告发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检查程序: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实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形成完整的监管闭环。

三、职业和放射卫生检查

责任科室: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

检查时间:2026年3月—12月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对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

检查内容:

职业卫生:制度建设、危害因素申报与监测、从业人员监护与培训、防护设施及用品管理等14项内容;

放射卫生: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建设项目评价、场所与设备检测、工作人员资质及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用品配备等。

检查程序: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查

责任科室: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

检查时间:2026年3月—12月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对象: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娱乐场所、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厅等公共场所

检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检查内容:

1. 卫生许可证持证及公示情况;

2. 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人员的设置情况;

3.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 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监测的情况;

5. 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

6. 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情况;

7.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检查程序: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