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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0-11 |
发文机关:襄垣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终止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襄垣三店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10-11 |
经核实,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襄垣三店于2023年10月之后未开展医保结算业务,并未到医保中心进行报备备案,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结束后也未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续签2024年度的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根据2023年度《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中的第二款,乙方停业或歇业(特殊情况报备经甲方核实的除外)和第四款,协议期满,非甲方原因未与甲方续签协议的规定,现终止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襄垣三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结算业务。
襄垣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