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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653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7 |
| 发文机关:襄垣县医保局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李某萍违规享受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2-27 |
2023年10月26日,襄垣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经医保信息系统排查比对,发现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贾某爱办理的门诊慢性病,在其去世后仍发生一笔慢性病医保结算数据。经查,李某萍在其母亲贾某爱去世后,利用其母亲享受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身份,在北大潞安医院冒名就医违规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15.37元。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对李某萍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李某萍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5.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