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17-37299 | |
| 发文字号:襄办发〔2017〕24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水利局 | 主题词:县乡两级河长及确定河长 |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县乡两级河长及确定河长职责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17-09-06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富阳工业区党工委、办事处,县城区党工委、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委、局、办、中心,各人民团体: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17〕20号)以及长治市关于河长设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襄垣县县乡两级河长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县乡两级河长
总 河 长:张志刚 县委书记
胡三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长:牛志强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河长:
1、浊漳河西南干流及总干流襄垣段(甘村至襄黎界)河长:张志刚(县委书记);
2、浊漳河南源襄垣段(襄潞界至甘村)河长:胡三虎(县委副书记、县长);
3、浊漳河北源襄垣段(襄武界至合河口)河长:贺思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4、浊漳河西源襄垣段(襄沁界至甘村)河长:刘 飞(县政府副县长);
5、原庄河(襄潞界至襄黎界)河长:陈雪平(县政府副县长);
6、郭河(襄屯界至司马)河长:史红宾(县政府副县长);
7、淤泥河(闫村至浊漳西源入河口)河长:牛志强(县政府副县长);
8、史水河全境(襄沁界至浊漳北源入河口)河长:冯丽华(县政府副县长);
9、郝河(虒亭郝家坡村至返头村)河长:郭春雷(县政府副县长)。
乡级河长:
1、浊漳河干流、浊漳河西源、淤泥河古韩段河长:聂 慧(古韩镇镇长);
2、浊漳河干流、浊漳河南源和西源、原庄河王桥段河长:宋双麒(王桥镇镇长);
3、淤泥河侯堡段河长:孟 岗(侯堡镇镇长);
4、浊漳河西源夏店段河长:刘怀忠(夏店镇镇长);
5、浊漳河西源虒亭段、郝河河长:武贤怀(虒亭镇镇长);
6、浊漳河北源西营段河长:郝江华(西营镇镇长);
7、浊漳河干流(左岸)、浊漳河北源、史水河下良段河长:连俊杰(下良镇镇长);
8、史水河王村段河长:武慧昌(王村镇镇长);
9、浊漳河干流北底段河长:常 静(北底乡乡长);
10、郭河襄垣段河长:杨林波(上马乡乡长);
11、浊漳河西源富阳工业区段河长:侯永波(富阳工业区党工委书记);
12、浊漳河干流县城区段河长:赵 东(县城区党工委副书记);
13、浊漳河干流县城段河长:何晓华(东湖管理处主任)。
二、河长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河道采砂、超标排污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保证河道行洪及正常运行安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河流水域及两岸污染治理。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系治理。
(五)加强执法监管和巡查,依法设立警示标志,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六)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中共襄垣县委办公室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