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18-03746 |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8〕87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襄垣县政府办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洗煤储煤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矿产 | 发布日期:2018-10-1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富阳工业区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洗煤储煤企业:
为切实做好全县洗煤储煤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规范洗煤储煤企业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同时提升洗煤储煤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全县洗煤储煤企业安全稳定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建成封闭煤仓的洗煤储煤企业进行安全、环保及土地等综合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集中整治洗煤储煤企业工作领导组
组 长:史红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桑汉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常俊毅 县煤炭局局长
张晋陇 县国土局局长
冯二虎 县环保局局长
王辅毅 县住建局局长
王慧彬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波 县安监局局长
刘孟青 县消防大队队长
聂 慧 古韩镇镇长
连慧清 王桥镇镇长
孟 岗 侯堡镇镇长
刘怀忠 夏店镇镇长
连俊杰 下良镇镇长
郭 军 善福乡乡长
牛卫东 富阳工业区办事处副主任
侯宇建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局,主任由常俊毅兼任。
二、领导组下设验收组
为确保全县洗煤储煤企业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县集中整治洗煤储煤企业工作领导组下设专项验收组。
组 长:常俊毅
副 组 长:李彦杰
成 员:申志国 李毅斌 张素勇 李协中 许志伟
高 程 郭旭云 叶 杰 任君辉 李 军
武 杰 王振华 王 珏 连 杰 马 伟
三、验收程序
(一)企业自查。各洗煤储煤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进行自查规范,并书面请示县洗煤储煤企业集中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验收。
(二)组织验收。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洗煤储煤企业书面请示后,安排验收组进行验收。
(三)资料上报。验收组要将相关验收手续及时上报集中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四、验收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验收组要按照《襄垣县洗煤储煤经营企业集中整治验收基本条件》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洗煤储煤企业验收工作,并做到以下几项要求:
(一)验收组要充分认识洗煤储煤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对验收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二)严格执行本通知及《襄垣县洗煤储煤经营企业集中整治验收基本条件》要求,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四)长期停产、未建设封闭煤仓以及验收不合格的洗煤储煤企业,县供电公司要采取停止供电的措施。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