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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9859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24〕1号 | 发文时间:2024-04-02 |
发文机关: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4-02 |
各镇人民政府,襄垣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襄垣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等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教督〔202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以实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为目标,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力争2024年底,学前教育各项指标达到《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试行)》要求,2025年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府工作责任。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学前教育专项发展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将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列入政府重点项目。制定并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依法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建立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县域内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情况。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5%,普惠性幼园儿覆盖率达到86.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持续改善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快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大力推进室外游戏场地面积、幼儿活动用房面积、建筑面积等3项生均指标不达标幼儿园的整改提升工作,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
(三)加大学前经费保障。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继续落实不低于每年600元的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按在园幼儿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实现逐年只增不减。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持续巩固入园率。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四)强化保教保育质量。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教育,坚决纠正超前学习行为。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控制班额,85%及以上幼儿园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健全县级教研责任区制度,配备1名以上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遴选3至5名兼职教研员,建立专兼职教研队伍和覆盖城乡各类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指导网络,实现园本教研和区域教研常态化。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缴纳“五险一金”。进一步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机制,按幼儿园教职工统一配编标准进行配备。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推动幼儿园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幼师队伍整体素质。
(六)强化监督管理水平。建立督导评估制度,落实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消除县域内无证园。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体、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4月前)。建立襄垣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襄垣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各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摸清发展现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达标举措。县教育局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过程性督导,扎实推进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三)县级自评阶段(2025年1月—2025年4月)。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对照督导评估内容及标准逐项说明达标情况,并附佐证材料,报长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市级初核。
(四)申报迎评阶段(2025年4月—2025年5月)。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初核工作,根据反馈问题,开展整改,完善佐证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
(五)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5月—2025年7月)。完成达标情况自评报告、迎评汇报材料和申请验收报告,接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实地督导评估,根据督导结果积极整改提升,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同时做好成果巩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建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县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着力解决园舍建设、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在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附件:1.襄垣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联席会议制度
2.襄垣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任务清单
3.襄垣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佐证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