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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4145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25〕4号 | 发文时间:2025-04-28 |
发文机关: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2025年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公路 | 发布日期:2025-04-28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推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形成联动治超的系统合力,根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以及省、市治超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和运煤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经审核确定全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53家,现予以公示。请各镇、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治超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开展源头治超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货运源头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源头治超工作主体责任,是否健全组织机构,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建立源头治超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治超工作台账,是否保证治超监控平台稳定运行,是否严格执行货物装载管理规定,是否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场(厂)关,是否存在放行超载车辆行为等情况。建立完善差异化监管机制,对严格落实治超主体责任的企业列入“白名单”,减少检查频次;对主体责任落实差距大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逐步提高治超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属地和行业日常监管。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治超履职工作“回头看”,结合所辖区域、监管企业近年来发生的超限超载案件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结合实际,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定期深入辖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上门送服务”走访活动,推进治超监控平台源头企业全覆盖,持续开展全省治超信息平台使用维护培训。对源头企业未安装治超监控或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超过一定次数和时长的,列入监管“黑名单”严格监管。对查获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在询问笔录中采集源头单位信息,并推送至源头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外地源头单位,及时移送或抄告当地相关监管部门核实查处。因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引发事故的,倒查源头单位治超工作存在问题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要建立会商机制,不定期联合开展流动检测。对超限超载行为突出的企业、镇村,要加大易发路段路面执法频次,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一旦发现超限超载车辆,立即追本溯源,对源头企业进行责任倒查。依托信息平台细化审管衔接,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一定次数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在车辆营运证年审及发、换证时发现有未处理记录的,提醒告知当事人主动自觉接受处理,提高违法超限超载信息处理率。对短途超限超载等突出问题,各镇、县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联合开展调研,认真梳理案件线索,摸排运行规律,公开举报电话,有针对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附件:襄垣县2025年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名单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