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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041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3-22
发文机关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政务服务中心免费复印制度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2021-03-22

政务服务中心免费复印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做好免费复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立免费复印区为前来办业务的服务对象提供免费复印业务。 

  第三条  免费复印实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要热情礼貌并按规定对复印场地设备、耗材等进行管理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 

  第四条  服务对象如复印材料需填写《免费复印业务登记表》将材料有序交于工作人员进行复印。 

    工作人员按照服务对象填写的信息按要求复印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避免出现浪费耗材情况。 

    复印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还给服务对象避免遗漏或丢失。 

    工作人员要保持区域卫生做好机器的日常维护,保障免费复印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保管《免费复印业务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留档以便统计耗材使用情况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