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2127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5-28 |
| 发文机关:襄垣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5-08-05 |
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按照《襄垣县县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襄国资〔2022〕71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我局拟于6月3日起组织对部分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的财务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对惠民煤气公司、物资总公司及所属5户子企业、祥瑞物业公司共8户企业2023-2024年间的账务账簿等资料进行财务审计。具体审计时间另行通知。
(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
(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
(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
(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五)拨付的注册资本金、补贴款及补偿款等资金使用情况;
(六)同时关注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七)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审计结束后,内审报告会在审计终了20日内提出,并向被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限期未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人员,提供好账簿资料等,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好本次内审任务。
企业财务人员需整理审计期间年度会计报表、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电子版导出后请于5月29日前发送给我局聘请的山西安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微信号158********。另需企业在内审机构入驻前准备资料明细附后。
襄垣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