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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5398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31 |
| 发文机关: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 公告 |
| 标题:关于划定襄垣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4-12-3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2024年12月27日襄垣县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襄垣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保护范围:以烈士陵园现有边界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向外延伸5米至花园路东沿,南向外延伸5.5米至秦家沟南巷南沿,西至网球场边界东,北向外延伸5米至秦家沟北巷北沿。
二、保护级别: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三、相关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切实维护纪念烈士活动的秩序,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作用,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
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