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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185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6-08
发文机关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2021-06-08

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加强我局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增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一)发布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二)发布内容: 

  1.我局规定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2.由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全局工作动态情况; 

  4.可共享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制度 

  (一)政府网站运维具体承办人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政府网站运维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县信息中心报告请示后方能签发。 

  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进行最终审核和校对后方可发布。 

  三、信息发布流程 

  各股室(单位)所预发布的信息经审核后予以网上对外公开发布。重大信息、敏感信息须报分管领导审核,上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才能发布。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上网发布。 

  四、信息安全要求 

  (一)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二)网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