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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2-17120 |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2〕13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政府办 | 主题词: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及主要对策 |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2年全县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及主要对策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12-03-07 |
根据市政府要求,定于近期组织编制《2012年全县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及主要对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综合分析全县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研究提出主要对策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二、任务区分
按照突发事件的特点规律,结合部门职责,县直有关部门对各自部门(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和工作重点,由政府办公室进行全面汇总。具体任务区分如下:
(一)自然灾害
1水旱灾害。由水利局牵头,农委、气象局参加;
2气象灾害。由气象局负责;
3地震灾害。由科技局负责;
4地质灾害。由国土局牵头,气象局参加;
5生物灾害。由农委牵头,林业局参加;
6森林火灾。由林业局牵头,农委、气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
1工矿商贸事故。由安监局牵头,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煤炭局、供电公司参加;
2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由交警大队牵头,交通局参加;
3火灾(不含森林火灾)。由消防大队负责;
4环境事件。由环保局牵头,水利局、质监局、安监局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
1传染病事件。由卫生局牵头,农委、林业局参加;
2中毒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由卫生局牵头,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参加;
3重大动物疫情。由畜牧中心牵头,卫生局、水利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
1群体性事件。由公安局牵头,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卫生局、经信局、工商局、宗教局、信访局、人行参加;
2刑事案件。由公安局负责;
3金融突发事件。由人行牵头,银监办参加;
4涉外突发事件。由公安局牵头,经信局、旅游中心参加;
5恐怖袭击事件。由公安局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在充分分析近年来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突发事件的特点规律,紧密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并做好针对性的准备。
(二)牵头单位要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相关资料于3月10日前报牵头单位汇总。
(三)牵头单位于3月15日前将经领导审批后的《2012年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及主要对策》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政府办公室。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附各参与单位资料,其中涉密资料按相关规定报送。
联系人:连立航史跃林
电话:7224251
传真:7228978
电子邮箱:382061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