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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2-17208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2〕125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政府办 主题词秸秆还田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2012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2012-10-12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2012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襄垣县2012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                  

  
  
  
  襄垣县2012年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办法
  
  为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机械化秸秆还田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抓好沿山、沿林地带的森林防火工作,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今年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此补贴办法。

  一、任务目标

  在全县11个乡镇及富阳工业区公路沿线、林区林地边缘、农田基本建设区域内机械化秸秆直接还田20万亩。(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补贴标准

  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15元,由县财政承担。

  三、作业要求和技术要点

  秸秆还田技术,是利用秸秆还田机高速旋转的粉碎刀对秸秆进行砍切、打击、撕裂、揉搓成碎段和纤维状,均匀的抛洒到田间,随即进行浅旋或深松整地作业,利用作物残茬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

  1、要求玉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大于10cm,切碎长度合格率不小于85%,残茬高度不大于10cm,田间秸秆、根茬粉碎后抛洒均匀,无堆积和条状堆积。

  2、工作部件的地隙应控制在5cm以上,严防刀片入土和漏切。

  3、秸秆粉碎还田后,要立即旋耕或深松、深耕,促其腐烂分解。

  四、补贴程序

  1、各乡镇(园区)组织具有作业资格的农机户实施秸秆还田作业,未经农机部门检审验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参与作业;

  2、任务完成后,各乡镇(园区)提出验收申请;

  3、由县农机中心牵头,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配合,统一组织验收;

  4、验收合格后,由县农机中心核准,报请县政府审查后,由县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农机中心具体实施补贴。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要成立秸秆还田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扶持力度。各乡镇(园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秸秆机械化还田进行累加补贴,补助标准可根据本乡镇(园区)实际进行。要以乡镇(园区)政府的名义出台具体细则,将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的责任与实施效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落实责任,明确奖惩。

  3、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结合召开专题会议、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活动,广泛开展秸秆还田的科普宣传,努力使秸秆还田的政策、技术、好处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4、积极开展技术培训。要以秸秆还田、深松整地技术为重点,以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工作,让广大农民和机手尽快掌握和应用这项技术,引导示范广大农户把秸秆机械化还田变成自觉行动。

  5、强化监督管理。财政、农机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补贴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现象,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