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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3-23998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3〕54号 发文时间2013-04-24
发文机关政府办 主题词安全监管部门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13-04-24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实现责任无盲区,监管无空白,工作无扯皮,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平安襄垣”目标,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确保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安全监管的重点是在继续加强煤矿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集中抓好以下12个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领域的安全。 

  (一)燃气安全。主要包括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及场所,重点是城市燃气门站、储配站、输配管网设施设备和使用燃气的宾馆、火锅店等公众场所。 

  (二)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包括国省道路、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和城市道路,重点是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和新建道路。 

  (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主要包括工业和民用的承压设备与常压设备,重点是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场、宾馆等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和场所。 

  (四)烟花爆竹安全。主要包括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存放、燃放等环节,重点是销售单位和燃放场所。 

  (五)建筑施工和涵洞、隧道、桥梁运行安全。主要包括县域内建筑施工工程,国省道路、县乡道路、城市道路的涵洞、隧道和桥梁工程及设施,重点是县域内的建筑工程和涵洞、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安全。 

  (六)非煤矿山安全。主要包括生产矿、基建矿、停产矿和尾矿库,重点是打击私挖滥采和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 

  (七)学校安全。主要包括县域内幼儿园、中小学校,重点是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安全环境和校车安全。    

  (八)电力安全。主要包括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是城乡输电线路、重要供电设备的运行安全和重要场所、重要用户、高危客户的用电安全。 

  (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党政机关等场所,重点是节假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 

  (十)医院、养老院安全。主要包括全县所有公立、私立医院和养老院,重点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养老院的医疗卫生、消防、食品安全管理。 

  (十一)废弃场所安全。已关闭矿井的坑口矿洞、废弃采石场;废弃石灰窑、砖瓦窑;废弃厂房、停运设备、存储罐体和压力容器。 

  (十二)“五小”场所安全。包括小旅馆、小饭店、小商场、小型娱乐场所、小作坊等场所安全。 

  二、明确责任,切实将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一)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对城市燃气的门站、储配站和城市输配管网设施设备以及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查处燃气非法经营行为。 

  2.交警部门:负责组织对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进行安全检查。 

  3.消防部门:组织对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特别是对全县使用燃气的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责令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的火锅店餐厅停业整改,限期改用电磁炉或其它替代器具;责令使用燃气的场所限期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4.质监部门:负责对燃气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天然气充装站等进行安全检查,对超期限未经检验的液化气钢瓶予以强制淘汰。 

  5.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对餐饮、商场类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安全责任落实、人员培训教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液化气罐数量或液化气用量较大的单位限期配备专职安全巡查员及移动检测报警仪器。 

  6.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燃气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道路交通日常安全监管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工作,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审查运输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路段:负责辖区内国省道路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国省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和检查工作。 

  (4)住建部门:负责配合交警部门查处工地施工的违法车辆,负责县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2.新建道路安全监管 

  (1)城市道路(包括“1+6”连接线),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前,由住建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道路隐患排查并函告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交付使用后,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 

  (2)国省道路工程,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前,由公路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道路隐患排查并函告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交付使用后,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 

  (3)县乡道路工程,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前,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道路隐患排查并函告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交付使用后,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 

  (4)村村通工程,由所在乡镇政府(工业区、社区中心)负责安全管理。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1)东湖管理处:负责东湖水域安全监管。 

  (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水库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3)水利部门:负责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水务工程和河道安全的安全监管。 

  (4)体育部门:负责水上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管。 

  (5)旅游部门:负责对涉及水上旅游的单位水上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质监部门:负责承压类容器(管道)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改装的承压类设备。 

  2.安监部门:负责冶金等8大行业企业使用的常压类设备的监管。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行业单位使用的常压类设备的监管。 

  4.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单位使用的常压类设备的监管。 

  (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审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具体包括: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察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3.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的质量,检验进出口烟花爆竹的质量。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实施资质认定、许可。 

  5.工商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五)建筑施工和涵洞、隧道、桥梁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日常安全监管。 

  2.公路段:负责国省道路涵洞、隧道、桥梁施工及通行的安全管理。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县乡道路及涵洞、隧道、桥梁施工及通行的安全管理。 

  4.乡镇政府(工业区、社区中心):负责辖区内村村通公路涵洞、隧道、桥梁施工及通行的安全管理。 

  (六)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国土部门:负责打击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2.安监部门: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监管。 

  (七)学校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在学校附近设立学校标识,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禁停、限速、减速标识标线,并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维护学校出入口道路交通秩序。 

  2.住建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工地实施安全监管。 

  3.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校车安全许可及相关管理工作。 

  (八)电力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经信部门: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包括发电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供电公司供电安全管理。 

  2.供电部门:负责履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设施进行全面安检,对重要供电设备实行专人巡视,并制定应急预案,合理配置检修资源;对重要场所、重要用户及高危客户加强安全用电检查,督促、协助用户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好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措施。 

  (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2.商务中心、供销社:负责所属商贸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3.经信部门:负责商务中心、供销社所属以外的商贸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 

  5.住建部门:负责管理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工作。 

  6.文化部门:负责管理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网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7.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管理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市场主体消防安全工作。 

  (十)医院、养老院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1.卫生部门:负责全县医院的安全管理、职业病保健、检查和救治工作。 

  2.民政部门:负责全县养老院的安全管理。 

  (十一)废弃场所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各部门负责所属企业废弃场所安全监管,各乡镇(工业区、社区中心)负责辖区内废弃场所安全监管。 

  (十二)“五小”场所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各乡镇(工业区、社区中心)负责辖区内“五小”场所安全监管。 

  三、明确工作标准和措施,务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隐患要彻底。各行各业根据责任分解,尽快分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要到基层。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执法检查人员,聘请相关专家,到车间,到现场,深入下去,细致检查。二是要全覆盖。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组织拉网式排查,做到全面覆盖,一个不漏。三是要抓重点。根据春季季节特点,抓住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集中精力重点整改。四是要查隐患。要严格对照行业安全标准,逐项对标排查,不走过场,不减项目,不降标准,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五是要重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时限、措施、预案、资金和责任人,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合管理。 

  (二)监督检查敢碰硬。各乡镇(工业区、社区中心)、各行业部门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企业的方式开展夜查突查,坚决杜绝只听汇报、只看资料的检查方式,要真正深入到一线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登记造册,并由检查组组长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解决问题要务实。一是要发现问题。凡到一处,没发现问题不能离开。二是要解决问题。能解决的现场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提出建议意见。三是要建立机制。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具有代表性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从源头上抓防范,找出问题的症结,提出防范的措施,上升到制度层面,标本兼治,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责任追究不留情。一是加大事前问责力度。坚持把小隐患当成大隐患来处理,把大隐患当成事故来处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要对企业负责人严肃问责;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麻痹大意、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相关部门及相关负责人,要加大事前行政问责力度。二是实行事故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三是从严从重问责。要对发生事故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执法检查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