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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3-24001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3〕58号 | 发文时间:2013-04-27 |
发文机关:政府办 | 主题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13-04-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襄垣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襄垣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强通行秩序管控、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源头安全隐患、营造和谐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争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各部门不发生大的有影响的问题,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确保不发生媒体炒作的事件;实现“五个提升”:即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疏导能力,提升路面管控率,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全县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管理能力。
三、时间安排
时间为5月1日—10月31日,为期六个月。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边排查边整治的方法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确实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守国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郭瑞成、交警大队大队长郭少为、消防大队大队长柳珠卿担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郭少为兼任。
五、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1.交运、安监、公安交警部门对我县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和过境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建立隐患车辆排查台账,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严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隐患车辆上道行驶。
2.交运、安监、公安交警、旅游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旅游包车市场管理混乱、违法超范围运营、违法审批发放空白包车证等问题。
3.交运、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对长途客运线路进
行全面排查,通过调整发车时间、整合营运线路、中短途接送运输、驾驶人落地休息等措施,有效限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客车,切实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4.交运、公路、安监、住建、公安交警部门,以辖区客运班线所经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治理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线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5.国省道路由公路部门负责,县乡道路由交运部门负责,县城道路由交警、住建部门负责。
(二)运输企业,强化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名责任制。定期组织宣讲教育,落实与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四见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及时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典型事故案例,保障宣讲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综合整治大中型客货车及驾驶人逾期未检审和违法未处理行为。对大中型客货车发生事故时存在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换证问题的,将开展责任倒查,发现未落实工作要求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交运、安监部门要对GPS安装使用和运输企业动态监管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对功能缺失,未能正常使用的运输企业要通报批评,下发安全隐患排查通知书,
落实整改措施,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管理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并出台相应驾驶人落地休息制度,不定期对客车的GPS进行抽查,登记客车每日累计驾驶时间、连续驾驶时间、停车休息时间。对跨省长途客运班线,企业要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人到站换人的规定,严防驾驶人疲劳驾驶。
(三)交警牵头,驾校配合,各新闻媒体参与,对驾驶人强化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1.要对在本地从事客货运的异地驾驶人进行清理汇总,并统一纳入本地属地登记进行系统规范管理,对其在本辖区和异地的交通违法及交通肇事情况进行备案,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加强对新驾驶人的前端教育,各驾校要结合“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开展新驾驶人领证教育和审验教育,并进行文明安全行驶宣誓活动,把安全文明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在前面。
3.广电、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建立并用好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向客货运企业及驾驶人提供恶劣天气预警、交通事故情况、交通安全出行提示、车辆及驾驶人审验、交通违法处理、交通安全宣传等信息提示服务,真正把服务融入管理过程。
(四)各乡镇(工业区、社区中心)、各单位要把交通安全列入议事日程,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通过调动发挥社区、村委会、驾驶员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组织驾驶经验交流和体验等活动,引导驾驶人自觉文明驾驶。
2.完善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公示举报奖励方式,动员群众通过110、122报警平台和公安微博,举报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3.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道“牵手平安行”活动,努力让广大群众家喻户晓,扩大活动声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五一”期间,要广泛宣传交通管理措施,告知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管制规定,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4.文明办、宣传、交运、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宣传“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弘扬文明交通理念。
(五)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大力整治道路通行秩序
1.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活动,以208国道襄垣段102省道辖区路段和仙堂山旅游线路、县城主要街道为重点,实行区域联动,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的百车违法率明显下降;国省道超速、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超车会车、逆行、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县乡公路超速超员载客、逆行、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超车会车、农用车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2.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机制,以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为重点车型,组织开展统一行动日。
3.加强对县城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以及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缓解县城交通拥堵。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交运、农机监理部门要集中整治农村地区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
4.交警部门要启用交通安全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视情在客运班线集中的县际交界处设立执勤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严把营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切实消除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安全隐患。
5.交警部门要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确定专人摄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道路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车辆信息。
六、明确责任、加强督导
(一)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各乡镇(工业区、社会中心)、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分工。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包安全、分管领导抓落实的督导承包制,带头深入辖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包片蹲点,加强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强化工作统筹。要通过假期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协调、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取得整体效果。
(四)强化工作重点。一要明确重点车辆。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学生接送车、危化品运输车、大型货车等6类重点车辆是排查整治的重点车辆。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监督运输企业落实各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要明确重点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7座以上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控措施。三要明确重点路段。交运、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存在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认真排查摸底,并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要加强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板,增设警示标志,增加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内容。要大力加强路面巡查,建立完善应急预案。
(五)强化督导考核。成立由纪检、监察带队的督导组,采取包片督导、明察暗访方式,对包片区域开展不间断督导。同时,每月对交通安全排查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通报。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工业区、社区中心)、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及时掌握交通信息,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迟报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