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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24567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4〕3号 | 发文时间:2014-01-20 |
发文机关:政府办 | 主题词: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为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矿产 | 发布日期:2014-01-2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富阳工业区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襄垣县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我县矿业秩序稳定,根据全县打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专题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动,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在全县营造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氛围,从根本上遏制无证私开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因非法采矿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建立打击私挖滥采非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排查内容
1.私挖滥采易发区、私采点、盲区、死角;
2.历年已关闭石料厂、矿点;
3.重点是下良煤层露头线一带;古韩、王桥、下良、西营、北底一带铝钒土矿;下良、西营铁矿私采点;北底、王桥辖区石灰岩矿点等。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襄垣县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原书玲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有才 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王保堂 县监察局局长
苗红斌 县国土局局长
王辅毅 县安监局局长
常俊毅 县煤炭局局长
张锦文 县工商局局长
成 员:李毅斌 县国土局副局长
王慧彪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李建宏 县国土局总工程师
王宏亮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庆和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彦杰 县煤炭局煤矿安全纠察队队长
张晓亮 县工商局副局长
田卫红 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组职责为:对全县打击私挖滥采行动进行巡查、督查,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现场指导和处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苗红斌兼任,副主任由田卫红兼任。
领导组下设3个检查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李毅斌(兼)
副组长:王宏亮(兼)
成 员:西营镇人大主席李寒光、国土所所长路旭刚、派出所所长李昊儒、安监站站长池专成;
王桥镇常务副镇长郭容德、国土所所长李君、派出所所长许安太、安监站站长高宏庭;
虒亭镇副镇长郭漫、国土所所长李伟、派出所所长范军、安监站站长刘维耀;
上马乡副乡长秦宪法、派出所所长张岩、安监站站长李秋宝。
第二组:
组 长:王慧彪(兼)
副组长:李庆和(兼) 张晓亮(兼)
成 员:善福乡副乡长李中正、国土所所长李海斌、派出所所长连红卫、安监站站长李春华;
北底乡武装部长张虹波、国土所所长李海斌、派出所所长李广义、安监站站长李协文;
侯堡镇副镇长程爱民、国土所所长常正方、派出所所长赵树盛、安监站站长张建华。
王村镇副镇长常海鸥、国土所所长李永高、派出所所长刘青丰、安监站站长李克明。
第三组:
组 长:李建宏(兼)
副组长:李彦杰(兼)
成 员:古韩镇常务副镇长高翔、国土所所长卢晓东、派出所所长苗树新、安监站站长倪培合;
夏店镇常务副镇长倪瑞波、国土所所长王永波、派出所所长郭延喜、安监站站长李国文;
富阳园区纪委书记米习军、派出所所长王动、安监站站长连杰;
下良镇常务副镇长张国栋、国土所所长张奇、派出所所长王子彦、安监站站长栗启华。
各组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所包乡镇的检查工作,各成员乡镇、单位负责本辖区的检查任务。
(二)职责分工
全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长效运作。
1.县国土局是打击私挖滥采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私挖滥采行为进行日常监管。
2.县公安局负责对私挖滥采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3.县监察局负责对打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
4.县安监局负责合法经营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配合县国土局对非煤矿山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监管。
5.县煤炭局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配合县国土局对煤矿企业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监管。
6.县工商局负责对非法采出的矿产品流通进行监管。
四、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时间为6天,从1月20日开始至1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1月20日组织县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
1月21日至1月22日,各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展开排查,并认真填写《排查登记表》,绘制现场勘查图,现场拍照,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对私挖滥采易发点逐点建档。对发现的无证盗采现场要进行调查取证,初步估算采出量,证据锁定后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排查登记表于1月22日下午5点前,报县严厉打击私挖滥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县国土局104室)。
(三)清理整顿阶段
1月23日,县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此次排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于1月25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对私挖滥采区域和矿点集中开展联合取缔和打击行动。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实现对违法采矿行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要逐村逐户排查走访,逐沟逐山排查摸底,逐矿逐点排查登记,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特别针对现阶段凸显的无证盗采铝土矿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村庄的重点区域要重点检查,绝不放过一处疑点。
(二)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不徇私情,分工协作,共同作战,坚决打好打胜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动这一仗。
(三)落实责任,保证效果。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我县矿产开发秩序“两线六级”监管体系,对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长期作战。本次专项行动结束后,县打击私挖滥采领导组及各检查组要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职责不变”的要求,对所检查乡镇和辖区实行长期包保负责制,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建立起打击私挖滥采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附件:1.私挖滥采易发区(矿点)排查登记表
2.现场勘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