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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24600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4〕43号 | 发文时间:2014-05-05 |
发文机关:政府办 | 主题词:农业机械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县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14-05-0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富阳工业区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全县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2014年度全县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搞好全县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状态和驾驶操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技术素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更好地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山西省农机局关于2014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市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30号)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验的法律依据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3.《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
4.《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及《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农机发〔2004〕5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农机发〔2007〕8号)
5.《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9号)
6.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7.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8.NY/T1830-200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
二、检验时间和方法步骤
结合我县农时季节,2014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正检工作从 5月 11日开始至5 月26 日结束。
1.预检工作由各乡镇(富阳工业区、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做好对参检机车的检修、调试、保养及“检验告知书”的发放工作。
2.正检工作由县农机中心组织,各乡镇(富阳工业区、社区服务中心)配合实施。
3. 各乡镇(富阳工业区、社区服务中心)要通知辖区内所有参检车辆及驾驶操作人员按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年度检验,正检期间市局监理所将派人到场对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同时,各乡镇(富阳工业区、社区服务中心)、各单位要配合县农机中心做好今年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三、检验范围和要求
(一)检验范围
1.凡2014年1月1日(包括1日)之前在农机监理机构登记注册的农业机械,均要参加2014年度的安全技术检验;2014年1月2日起新注册登记的,年检与初检合并进行,在核发牌证的同时,签发2014年度检验合格证,加盖年度检验合格章。并及时将已检机车的信息录入农机安全管理网络系统,检验报表于2014年11月中旬报送市农机监理所。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微耕机、卷帘机、机动脱粒机、铡草机等农机具的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第〔1689〕号公告精神,今年对上述几种机械要列入检验范围,县农机中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要求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市局监理所将对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保障检验工作正常开展。
我县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暂定每两年一次。
3.结合年检对到期的驾驶证进行换发,对有违章记分的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二)检验流程、项目、方法
1.检验工作的流程、项目和方法严格按农业部颁布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执行,上检测线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须出具检验报告,并归档。
2.有关填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表格的说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同时填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和《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检验部分)》两种检验表。上检测线检验的出具《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检验完毕后,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或《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一并装入档案保存。
3.有关“交强险”事宜,仍按《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执行,对不上道路运输作业、完全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年检时,提倡交纳“交强险”。
4.对参检的机车除车容十分破旧、确需喷漆的,原则上不强求喷漆。对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拖(挂)车马槽左右两侧应喷“遵章守纪、文明驾驶”字样。
5.为全面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防护性能,提高驾驶防护意识,确保夜间行驶或停放路边的安全,减少田间作业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汲取农业机械田间作业和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含手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组织开展拖拉机粘贴农机反光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机监(执)发〔2010〕6号),在今年安全技术检验时,粘贴农机安全专用反光贴,以提升安全防护性能。
6.为方便群众、服务农民,今年检验工作仍采取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工作方法。凡参加2014年度检验的机车均要填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表》,由两名具有检验员资格的人员检验签字。对参加机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为不误农时,须在夏收前检验完毕,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机收跨区作业证。对年度检验合格的,在行驶证副证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有效期仍为一年,并签发全国统一的合格证。
7.凡达到报废年限和标准的农业机械,一律不予检验,并下发“禁用与报废告知书”,办理机车报废和注销手续。
8.对未参加年度检验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机车,县农机中心要下发“检验告知书”进行补检。
9.移动检测设备使用有效期满的须与当地质检部门联系进行质量认证检测。
四、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99号)文件执行。
2.凡2014年参加年检的机车统一使用移动检测设备进行检验,收费标准按使用检测设备收费标准收费。要杜绝将检测设备当摆设却使用人工方式检验。严禁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在复检时重复收费。
五、检验时间、地点安排
5月11日:北底乡(北底乡南娥村委大院)
5月12日:富阳工业区(大黄庄村委大院)
5月13日:王桥镇(王桥镇上王村戏台大院)
5月14日:善福乡(幸福大街戏台院)
5月15日:侯堡镇(侯堡村委大院)
5月16日:古韩镇(石灰窑村树宏农机合作社大院)
社区服务中心(石灰窑村树宏农机合作社大院)
5月18日:夏店镇(夏店镇桥头村委大院)
5月19日:王村镇(王村粮站大院)
5月20日:虒亭镇(虒亭村戏台大院)
5月21日:上马乡(上马乡政府后院)
5月22日:下良镇(下良镇政府东院)
5月23日:西营镇(西营镇财政所楼前)
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年度检验的机车和驾驶员,务必于5 月 26日到县农机中心服务大厅(西街158号)参加检验。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是实施国家法律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是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取得实效的重要工作措施,同时又是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机检验工作已纳入省、市、县政府目标考核。各乡镇(富阳工业区、社区服务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工作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目标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跟踪落实到位和奖惩问责到位的“八个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圆满完成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二)严格检验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县农机中心在检验工作开始前要加强对检验人员的政策、法律、检验标准等方面学习培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规范检验程序。严格执行“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规定,做到人、机、牌、证四见面,严格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年度检验的同时继续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要对拖拉机所有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情况逐一核对,未签订的要补签,做到无一漏签。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检验质量与效果。年度检验期间,县交警大队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实警力,加大农机车辆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力度,严格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互通机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营造年检氛围,提高农业机械检验率,保证每台农业机械都具备完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作业。
(四)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县农机中心在年检工作中,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将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的宣传力度,使每个有机户、机手知情年检的法制性和年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及收费等。年度检验期间,要按照“平安农机”创建“六个一”活动和“为民服务、争先创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标准,深入基层,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的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机驾驶员协会作用,认真组织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认真学习农机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技术,提高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驾驶的自觉性,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观念、法律意识,确实落实好农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年度检验率,确保2014年度检验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