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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24555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4〕106号 发文时间2014-10-27
发文机关政府办 主题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14-10-27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富阳工业区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襄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27日                 

   


襄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长政发〔201441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职业农民为主要内容,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途径,以资质认定为手段,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推进模式,“精细培训、精准培育、严格认定、动态管理”的培育模式,“政策扶持、项目支撑、资金保障、协调推进”的支撑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形成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从今年起,按照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四个层次,分粮食种植、蔬菜生产、果树栽培、畜禽养殖等若干专业,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到年底完成新型职业农民1230人培训任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和符合农民需求的培训、评价、激励、监督和考核机制,稳步推进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 

  2.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产业、服务和经营管理领域等不同特点,因地制宜,确定培训内容,坚持理论教学、实践操作和指导扶持相结合,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实施,建立跟踪服务机制,保证培育成效。 

  3.坚持部门协助、协调推进的原则。要按照培育工作的要求,与财政、农业、畜牧兽医、扶贫等相关部门,分工协助,形成合力。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全县特色农业产业相关技术推广与研发紧密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4.坚持精细培训、精准培育的原则。按照不同产业和不同的服务类别,分类确定培训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制定培训标准,以及对学时、考核等进行严格要求,开展精细化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实现精准化培育的目的。 

  5.坚持持续培训、严格认定的原则。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培育的区别和联系。坚持阶段培训与持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对遴选出的准职业农民持续开展培训,按照培训考核结果划分层次,选择其中整体素质较高的开展更高层次的培训。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认定,实行县级审核推荐,报市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分级认定。 

  6.坚持综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既要实现农民从业技能的提升,同时要对农民开展市场理念、经营管理、诚信道德、社会责任等全方位的培训,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实现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到商品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的转变。对职业农民的考核要综合考核、全面评价,全方位考量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开展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重新培训认定。 

  二、工作重点 

  以教育培训、跟踪服务、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为重点扎实推进,实现从“培训”到“培育”的创新,从“办班” 到“育人”的创新,从“传统”培训到“现代化、信息化”培训的创新。 

  (一)教育培训 

  按照分专业、分层次“精细培训”的要求,确定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和教材。 

  1.培训对象

  对参训农民的筛选确定坚持“弹性、宽松”的原则,基本条件为:以农业为主要职业,年龄在1860岁,初中及以上文化,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业稳定性较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并自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从业人员。 

  2.培训内容

  以提高农民的农业专业生产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要兼顾专业技能提升,农业经营管理及公共知识等。 

  3.培训时间和培训形式

  (1培训时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按照培训类别和产业特点分别达到一定的培训时间。要合理安排课堂教学、专题辅导、实践操作和实训交流时间。在实际培训过程中,可根据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科学把握。 

  (2)培训形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采取学时制培训形式,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培训机构可按照培训专业的学时要求,根据农民培训需求,在不同的时间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参训学员、授课老师、农业主管部门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培训完成。在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做到“一班一案”,同时,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培养模式,提高参与性、实践性和互动性。

  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传统教学与现代培训方式相结合,使培训与农时季节、农民实际技术紧密结合,实现农民、科技示范户、技术人员、培训机构的无缝对接。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由农业主管部门结合农时季节、农民实际技术需求,确定培训课程和培训教师等,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部门网站等形式公布,由农民自主选择参训内容、班级等,开展“点餐式培训”,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4.培训机构和师资

  (1)培训机构。根据市政府和市农委要求,通过自愿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考察审核、确定并公示的办法。我县遴选出襄垣县农广校、山西林盛果业有限公司、山西天下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县201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要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承担的教育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有与承担的教育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场所(食宿、教室)、设施设备以及实践、实训基地,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 

  (2)培训师资。在培训师资筛选上,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培训机构聘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办法进行。原则上培训教师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三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特别是要吸收熟悉农村情况的各类乡土专家和经过知识更新的农技人员作为培训师资。要建立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做到资源共享。 

  5.培训的考核管理

  (1)建立培训过程监管制度。培训机构在培训前,要将培训时间、地点、课程设置、授课老师、培训方案、培训专业、培训人数等情况报县农委,批复后方可开班。培训开始后,县农委要派人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监管。重点监管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 

  (2)建立培训档案登记制度。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手册,为培训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档案(包括电子档案),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3)建立培训效果双向考评制度。一是对培训对象的考评。培训结束后,对参训学员参训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考核,具备条件的可开展农业专业职业技能鉴定。二是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的考核。在培训结束后,由县农委组织,对培训机构和教师授课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考核结果作为是否全款兑现培训补助资金的依据和是否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参考。 

  (二)认定管理及政策扶持 

  按照严格认定、分级管理的要求,体现精准化认定的原则。在对职业农民开展持续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研究提出职业农民认定条件、标准、程序和管理服务内容,制定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扶持政策,认定一批职业农民,鼓励创新创业。 

  1.资质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资质认定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动态管理、与扶持政策挂钩”、“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德绩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资质认定条件和标准,对具有一定从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对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和引领带动作用的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经理等逐步开展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资质认定工作。认定的职业农民名单,要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部门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政策扶持。县级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和相关项目,要集中捆绑向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支持力度要与职业农民等级挂钩,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培训培育的积极性,全面促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3.动态管理。逐步完善以考核制度、淘汰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为主的动态管理制度。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带动农户为主,对其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增收情况、参加培训教育情况等方面按年度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纳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对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强化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并纳入重新培训和认定工作计划。同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职业农民档案,对经过资格认定的职业农民实行注册管理,从报名起到资格认定全过程档案资料,按顺序建立完整档案,全面掌握新型职业农民基本情况,并对资质认定后的跟踪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整理。 

  三、工作步骤 

  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调查摸底,确定对象。制定职业农民调查摸底方案,采取进村入企逐户调查和点面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全县职业农民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拟培训培育的职业农民数量规模、从业结构、主导产业、文化程度、收入水平等,为确定培育对象、界定标准、培育需求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制定方案,整县启动。在调查摸底、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全县任务总体要求,制定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广泛深入宣传动员,让干部群众明确目的、知晓意义,主动配合、积极参入。按照“发动部署、调查摸底、部门联动、开展试点、整县推进”的总体思路,分级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并出台本地资格认定和相关扶持政策。及时总结、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培育模式。 

  (三)健全机制,全面推进。优化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的培训评价、激励、监督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制度和政策扶持体系,加大保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培育水平,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快速整体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尊重市场规律、农民自主自愿”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农委、财政、发改、教育、人社、金融等部门组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具体负责抓好工作推进、组织实施,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与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领导小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要制定督导评估办法,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育实施、经费投入、培训能力、长效机制建设等内容作为考核评估的重点,定期督查指导,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县推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配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补助标准、培养培训师资、改善教育培训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开展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组织监管指导及工作经费等。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细化支出范围,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 

  (三)部门联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产业的扶持力度,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要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要制定出台扶持政策,以政策利益机制,调动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主要成员的培训培育和认定管理积极性。税务部门要落实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发改、水利、电力部门要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生产制定优惠的水、电价格政策。农经部门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放小额贷款及创业扶持资金要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四)强化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相关政策,树立以农为业、以农创业、务农光荣、务农富裕、务农也能现代化的意识,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模式,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稳步推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附件:襄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襄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襄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志刚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华兴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占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德宏  县农委主任 

         杨跃斌  县财政局局长 

         薛智敏  县发改局局长 

         苗红斌  县国土局局长 

         赵荣发  县林业局局长 

         张国强  县水利局局长 

         栗建新  县交运局局长 

         王高林  县人社局局长 

         陈隽恩  县农商行董事长 

         霍小荣  县农机中心主任 

         孙明利  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陈秋成  县农经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德宏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