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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3673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9〕39号 | 发文时间:2019-06-24 |
发文机关:政府办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9-06-2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富阳工业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襄垣县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改善我县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风貌,提升我县对外形象,迎接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召开,根据《山西省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长治市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村庄清洁行动,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整治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的环境问题,根本改善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面貌,使交通干线沿线保洁水平全面提升,垃圾废弃物得到全面清理,道路周边全面绿化美化,成为展示我县形象的景观带和风景线。
二、整治范围
对我县境内的太长高速公路、长襄快速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进行环境整治。
三、整治重点
重点开展“五清”“两整”“一绿”: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露天杂料堆、残垣断壁、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规范绿化带、整理修复坑洼地面;清理整治后及时还绿。
清理生活垃圾,彻底清理交通干线沿线村庄、河道、沟渠、桥涵的生活垃圾,重点整治沿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沿线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实现生活垃圾倾倒、收集、清运、处理规范管理,堆放点该密闭的密闭,该围挡的围挡,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处理。坚决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清理建筑垃圾,彻底清理沿线乱堆乱倒的各类建筑垃圾和渣土,关闭沿线违规设置的渣土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必须全部用防尘网覆盖,实现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彻底清理,依法合规设立的建筑垃圾场该苫盖的苫盖,该围挡的围挡,灰尘较大的要落实防尘措施。
清理露天杂料堆,清理整治沿线的废品收购站、洗煤厂、建筑材料厂等企业的废品堆、煤堆、料堆等,实现有正规手续的堆放点按规定堆放有序;无正规手续、违法占地的坚决取缔,全部清理。
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沿线村庄、农田、沟渠周围的农作物秸秆、果树枝条、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农业生产废弃物定点堆放、定点清理,按规定回收废弃农膜,严禁随意焚烧秸秆。
清理残垣断壁,清理沿线村镇、农田的废弃厂房、破败建筑、废弃农业生产设施等残垣断壁,实现环境整洁,恢复原有生态风貌。
整理规范绿化带,对沿线绿化带修剪整形,该补种的补种、该修整的修整,及时清理林地内残枝杂草,实现绿化带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整齐划一、协调美观。
整理修复坑洼地面。重点对沿线取土造成的坑洼地面进行回填、平整、绿化。
清理整治后及时还绿。对于清理和整治后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道路网、裸露地、闲置地及拆除残垣断壁后的地段实施绿化美化。绿化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尽可能使用本地树种、草种,与本地整体风貌相协调。
四、阶段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摸排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沿线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开展专项摸排工作,摸清底数,逐个建立台账。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清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目标和要求。各乡镇(区)6月27日前必须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摸底表报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308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30日—7月20日)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各乡镇(区)要明确整治内容、标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逐一销号。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不定期进行督促抽查。各乡镇(区)每周四前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调度表报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308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对整治工作开展自评自检,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逐一验收,市级相关部门将进行全面核查。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区)要对行动中的做法、经验、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于7月30日前报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3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人居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全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结合部门职责抽调专人参与整治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清理整治;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理整治;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露天杂料堆的清理整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坑洼地面整理修复;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河道、水塘的垃圾清理。高速沿线防护网以内区域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防护网以外的由属地乡镇负责。县林业局负责指导绿化带整理规范,支持清理整治后及时还绿。
(二)细化职责分工。各乡镇(区)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乡镇长是具体责任人,统筹协调本乡镇的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干线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乡镇建立周报制度,一周一报送。选树正面典型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对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对脏乱差问题进行曝光,对工作推进慢、迟迟不整改或慢整改的通报批评。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通报后仍推进不积极、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交通干线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对综合整治信息要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发布,强化正面引导,树好典型、表扬先进,曝光脏乱差、鞭策后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共建共享,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郁氛围。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区)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要避免“抓一抓好一阵、停一停又反弹”,实现从“清出来”到“绿起来”“管起来”的转变。各乡镇(区)要注重打造沿线“特色农业廊带”,把农业结构调整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建立完善沿线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村级配备保洁员、沿线路段配备专管员。要引导沿线企业和村庄对新建建筑物的立面统一颜色,原则上一律采用国标色(GSB05—1426—2001)。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不降、管理不松的要求,全面总结交通干线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的监管方式、工作机制和成效,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并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联 系 人:马慧琴 李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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