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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1619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20〕37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农村占用耕地建房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开展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0-09-30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开展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开展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摸底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30     

  (此件公开发布) 

    

  襄垣县开展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 

  摸底排查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农村占用地建房情况摸底排查按照929日全省农村乱占地建房问题整改推进会精神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开展排查的紧急通知》(长政办发电〔202042号)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村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公示、上报摸清201311日以来在耕地上建设房屋的相关情况,建立住宅类、公共管理和服务类、产业类等3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 

  二、排查登记对象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设的各类住宅。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排查,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排查。查清房屋类型、建设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问题台账。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的公共管理及服务类房产。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服务类建房问题台账。 

  (三)农村乱占耕地建设的产业类房产。以项目为单元,摸清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产的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建房问题台账。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3日前)。对照排查工作要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广发动员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配合摸底排查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开展摸底排查培训。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要设立群众反馈举报热线电话或邮箱,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群众对公示情况的反映,及时解疑释惑 

  (二)排查公示阶段(103日至109日)。103日开始,县自然资源局要组织对各乡镇工作安排部署及摸排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各乡镇要组织本辖区行政村,于1010日前完成农村占用耕地建设房产的全面排查并及时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最终形成“三本台账”。各村排查台账要经各乡镇汇总后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核查比对阶段(1010日至1020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技术作业单位,结合省市下发的辅助图斑,对各村排查公示情况进行核查比对,进一步完善摸排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特别是对未列入村级公示的疑似图斑要进行重点摸排。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推进。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摸排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力量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明确责任要求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全面摸清情况,排查结果实行党委、政府双签字确保排查结果公开透明、真实准确、全面客观逐级汇总上报。技术作业单位为摸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摸排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强化督促检查县领导小组要采取调研、督导、核查和抽查等方式,对排查登记、公示公开、接受反馈、核实整改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查质量成果。对摸排进展缓慢、排查不实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图解:襄垣县开展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摸底排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