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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02231 |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20〕26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路长制 |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0-07-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襄垣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襄垣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支撑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0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农村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按照省政府2020年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要求,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各级相关责任,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的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三级管理体系
1. 建立三级路长责任制。按照省市要求,建立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县长担任总路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副县长担任县级路长,各乡镇乡镇长担任乡级路长,各行政村村委主任(或支部书记)担任村级路长,三级路长管理责任划分详见附件1。
2. 设立县乡两级路长办。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县级路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县交警大队、县环卫中心、县融媒中心分管负责人组成。乡级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公路养护站,主任由乡镇分管交通运输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公路养护站负责人担任。两级机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3. 建立“三员”保护队伍。建立县级有路政员、乡镇级有监管员、村级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县交通局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兼任路政员,县级路长办结合各乡镇公路等级、数量和实际任务等设监管员若干名,乡级路长办结合各村任务实际设村级护路员若干名。路政员、监管员变动的及时在县级路长办备案,护路员变动的及时在乡级路长办备案。
(二)完善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 完善日常养护和应急机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上级补助资金足额使用,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继续按照年度1800万元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继续推行县级统一管理、乡镇配合落实的养护模式,坚持一支队伍管到底、一个标准量到底,坚持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记录病害发展情况,加强日常养护,注重预防性养护;规范养护工程,推进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继续推进单价招投标办法,保证公路病害处置的质量和效果。
定期开展县乡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推动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管理信息化。构建农村公路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养护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提升机械化水平和灾毁抢通能力。
2. 深化环境整治和运营管理。深入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在县、乡、村三级公路两侧的显著位置规范设置路长公示牌,标明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及相关人员姓名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对举报占用损坏公路的予以经济奖励,对毁坏公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追究责任。深入开展“百乡千村万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加强路域沿线绿化、美化、净化,落实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全面清理两侧垃圾,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集中开展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巩固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农村客运通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性作用。
(三)全面提升工作质量水平
1. 强化信息数据管理。按照省市要求部署,定期开展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及时调整各级路长责任范围,对县、乡、村公路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形成信息数据库,夯实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农村公路执法基础。县级路长办负责将建档立卡情况报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路基、路面、设施等数据,便利路况信息即时上报、巡查、应急处置工作,统筹手机APP、微信、12345热线等方式方便护路员工作和社会公众举报参与。
2. 严格落实四步工作流程。按照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工作流程,做好目标任务全流程闭环管理。县乡两级路长办安排相关人员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处置。巡查发现问题、总路长和县级路长办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按照职能职责及时有效处置。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县级路长办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并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定期书面通报相关部门,并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3. 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采用月度及季度考核、日常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养护质量、路政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为主要指标。路长制工作列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日常养护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年7月底前)。召开全县路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县、乡两级路长办,构建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立完善县乡农村公路基础档案资料。
(二)全面落实阶段(2020年9月底前)。科学设置农村公路“路长公示牌”;建立工作制度,构建运行体系,完善考评机制,初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底前)。路长制各项工作常态化并形成长效机制,全县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构建起管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时限要求。按照省市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三级路长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乡两级路长办要充分发挥作用,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抓好工作衔接。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按照省市要求,各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路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实施进展,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工作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工作检查验收。健全路长联系制度,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强化沟通配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管理体系。
(三)开展舆论宣传。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监督,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各种形式载体,公布路长名单,报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负面行为。充分发挥“路长公示牌”的长效管理作用,及时设立更新路长公示牌,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