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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1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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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襄垣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0-07-03 |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山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晋教基〔2017〕25号)《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长办发〔2019〕35号)《长治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长教字〔2019〕58号)《长治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长教字〔2019〕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襄垣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按照全市统一、总体构建;分级管理、校本实施;尊重差异、鼓励特色;五育并举、综合评价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扎实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
二、评价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促进教师评价观念的转变,促进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
(二)发展性原则。把握初中学生的年龄、身体和心理特点,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关注学生发展潜能,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重视对学生成长和进步记录,注重激励、引导学生不断实现发展目标。
(三)公正性原则。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表现,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
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创新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进行评价。
(一)公民素养。主要评价学生道德认知水平和行为表现。重点是通过记录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修习情况、日常在校行为表现和参与集体活动的综合表现,评价其所具备的爱国爱党、遵纪守法、安全防范、明礼诚信、卫生环保、集体意识等方面的素养。
(二)学习能力。主要评价学生思维发展水平和自主学习能力。重点是通过记录学生文化课程修习、课外阅读、课堂学习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评价其学业表现、思维能力、方法兴趣、阅读习惯等方面的素养。
(三)运动健康。主要评价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运动技能。重点是通过记录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修习情况、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发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参加日常体育锻炼、竞赛表现、心理健康发展水平和生活健康行为表现,评价所具备的身体素质、运动技能、阳光体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素养。把裸眼视力和体重指数(BMI)列为身体素质的主要评价指标。
(四)艺术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审美情趣和艺术知识技能。重点是通过记录学生艺术课程的修习情况、艺术方面的特长发展、艺术技能掌握情况、社团活动、艺术展演(示)等表现,评价其所具备的基本技能、审美表现、艺术活动等方面的素养。
(五)劳动与创新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劳动技能、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方面的发展情况。重点是通过记录学生参与劳动、综合实践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科学与技术的实践操作、社会实践、职业实训、社区服务、科技活动成果、设计制作或作品展示,评价其所具备的基础实践、创新能力、劳动教育等方面的素养。
各初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点,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方法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校为单位,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实施,并形成最终评价结果。依托长治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结合本校实际,对每个维度评价内容细化为若干评价要素,设置一定的评价分值,以班级为单位,采取积分的办法进行评价,全面客观记录每个学生五个维度的表现和发展情况。
为实现评价服务学生发展和满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需要,建议学校通过以下载体,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一)成长计划。立足于自我教育,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规划、自主管理、自觉反思。学校或班级统一设计引导,由学生制定个人成长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二)写实记录。教师指导每位学生客观记录能够集中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登录系统及时填写成长记录并上传佐证材料。重点记录由学校或班级安排的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公益劳动、社会实践、课外阅读、研学旅行等活动情况,以及研究性学习研究报告、获奖和荣誉称号、标志性成果等。
(三)日常学习与活动表现。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学习与活动表现。日常在校行为表现由班级小组负责记录,每周公示后录入系统,纳入公民素养维度。学生在文化课、体育、艺术、综合实践及各类社团活动的突出表现,由任课教师如实记录,录入系统,纳入相应维度。
(四)考勤、测试与奖励。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考勤记录、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等数据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录入系统。学生奖励、处分情况由班主任或相关部门录入系统。
(五)共同体评价。开展集体评价活动,包括学校对班集体的评价,班级对小组的评价。通过集体评价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特别要注重对小组的评价,发挥小组在评价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共同发展。
各初中学校可参考上述评价活动和方法建议,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已有评价办法和学生发展的需要,自主设计评价办法。
五、评价程序
(一)建立评价档案。各初中学校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上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电子账号,录入学生基本信息,设计评价过程性记录表,设立电子成长档案,以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二)评价信息采集。根据评价内容特点,合理确定信息采集周期,保证信息及时录入。写实记录、日常学习和活动表现等评价要及时采集信息;考勤、测试与奖励、共同体评价等要定期或活动结束及时采集。
(三)评价数据处理。对录入的数据,分级及时审核。每学期末整理、遴选最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最具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标志性成果从五个维度进行汇总,对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进行展示评价,得出学生各维度的积分和等级。
(四)评价结果公示。学期评价结果和毕业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经家长签字确认。且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毕业评价等级时,应同时公示各学期评价等级。
(五)评价报告生成。每学期评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学生个人评价报告,并在管理平台上公布和展示。报告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成长计划的内容及完成情况、遴选审核后的写实记录、实证材料、平时考试成绩、体质测试结果、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奖励和处分情况、学生自我总结、教师、家长评语等。
(六)评价结果备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市、县区及学校三级管理,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学校每学期对评价结果进行存档,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评价结果
(一)结果生成。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均采取分维度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以积分形式记录,以等级形式呈现。每学期结束前,由管理平台对学生在五个维度的评价数据自动汇总,并将各维度积分换算成等级形式呈现。学生毕业前,由管理平台对五个维度的评价数据按照七年级占20%、八年级占40%、九年级占40%的权重加权平均,并将各维度积分换算成等级形式呈现。
(二)结果呈现。评价有两种呈现办法,一是分数呈现,二是等级呈现。采用分数呈现时,五个维度总分50分。其中,公民素养满分10分,学习能力满分10分,运动健康满分20分,艺术素养满分5分,劳动与创新实践满分5分。采用等级呈现时,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公民素养维度A等不受比例限制,其余维度A等级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5%,B等级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50%,严格控制D等级。D等级实行底线管理,有校园欺凌行为、打架斗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且屡教不改、综合素质评价弄虚作假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公民素养维度评价为D等级。
(三)结果使用。学期评价结果,应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教师研究和指导学生发展的第一手材料,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毕业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民素养满分10分,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学习能力满分10分,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运动健康满分20分(其中体重指数满分5分、裸眼视力满分5分两项单列考核,没有比例限制),其余日常考核部分满分10分,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艺术素养满分5分,A等5分,B等4分,C等3分,D等2分;劳动与创新实践满分5分,A等5分,B等4分,C等3分,D等2分,共计50分,记入学生中考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分项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育特长生的运动健康维度必须为B等级及以上;艺术特长生艺术素养维度必须为B等级及以上。
七、异动学生
(一)异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办法
转学学生
市内转学:学生在初中阶段转学,该学生转入之前的评价结果不变,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得因学生转入(出)而发生变动。
市外转学:学生转入前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转入后学校第一学期(年)的评价结果认定。
休(复)学学生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不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复学后,参与复学所在年(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休学前的评价结果继续沿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得因学生休(复)学而发生变动。
社会考生
报名参加中考的社会考生,由原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5个维度有效评价结果计入中考成绩,不能提供评价结果的均按C等计入中考成绩。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处理办法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籍随人走,一人一籍”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学生必须同全国中小学校学籍系统学生一致。初中学校负责异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转续和学籍转学手续的同步办理。所有异动学生均需由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档案,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经县教育局核查认定后存档,同时在长治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进行操作处理,做出相应标注。学籍转学手续未完成前,不能直接提交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县教育局不予以审核。
由于学校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合并或分流的,由县教育局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处理办法,上报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实施。
初中阶段起始年级在统一均衡编班后,严禁学校擅自重新编班,严禁擅自借读,如有违反规定,影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责任自负。
八、申诉与仲裁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申诉与仲裁制度,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逐级向学校和县教育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由学校和县教育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进行仲裁。县教育局仲裁结果为最终仲裁结果。
为保障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稳步推进,襄垣县教育局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秦建明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静峰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史建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利刚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俊华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陈江山 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刘春果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 斌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张理智 县教育局学教股股长
郭晓成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张效宏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王永强 县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韩雅敏 县教育局装备站站长
赵成刚 县教育局职成教办主任
郭志强 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魏君瑾 县教育局思政股股长
赵善斌 县教育局养成办主任
崔 赟 县教育局团委书记
李俊山 县教育局招考中心副主任
全县各初中学校校长
襄垣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职责:
统筹指导全县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定并不断完善全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方案的落实。加强对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过程性监督。
襄垣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等七个相关组室。
1.综评委办公室
主 任:张理智
成 员:付 强
职 责:综评委办公室在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综合素质评价日常业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公民素养”综评组
组 长:魏君瑾
成 员: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组组长 教师代表 家长代表
职 责:对初中学生在“公民素养”维度提出的申诉进行仲裁;对各初中学校“公民素养”维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对“公民素养”维度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
3.“学习能力”综评组
组 长:张效宏
成 员:全县各初中学科组组长 教师代表 家长代表
职 责:对初中学生在“学习能力”维度提出的申诉进行仲裁;对各初中学校“学习能力”维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对“学习能力”维度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
4.“运动健康”综评组
组 长:张理智(兼) 赵善斌
成 员:全县体育学科组组长 教师代表 家长代表
职 责:对初中学生在“运动健康”维度提出的申诉进行仲裁;对各初中学校“运动健康”维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对“运动健康”维度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
5.“艺术素养”综评组
组 长:张理智(兼)
成 员:全县艺术类学科组组长 教师代表 家长代表
职 责:对初中学生在“艺术素养”维度提出的申诉进行仲裁;对各初中学校“艺术素养”维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对“艺术素养”维度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
6.“劳动与创新实践”综评组
组 长:韩雅敏 王永强 崔 赟
成 员:全县综合实践学科组组长 信息技术学科组组长 教师代表 家长代表
职 责:对初中学生在“劳动与创新实践”维度提出的申诉进行仲裁;对各初中学校“劳动与创新实践”维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对“劳动与创新实践”维度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
7.监督督导组
组 长:杨 斌 郭志强 张效宏
成 员:石向阳 桑海鸥 张 奇
职 责:牵头组织开展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评估,为综合素质评价A等指标和优质高中指标生奖励提供依据。对全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分。
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由其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县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指导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按照《襄垣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的要求,将评价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举报、申诉和仲裁制度、转学、休复学的评价制度、修订和审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的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县教育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专项培训,不断提升校长、班主任等人员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水平。初中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作为入学教育课程,使每一位学生从初一入学时就熟悉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要求。同时,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家长中广泛进行宣传,使每一位家长都关注并支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今后将作为对初中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教育局将及时推广并予以表彰,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落实不力、推诿应付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纪律处分。各初中校要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该《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