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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271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 发文机关:襄垣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
| 标题:襄垣县第2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布日期:2026-09-14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2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语〔202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山西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法治引领,推进语教融合,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社会主渠道作用,彰显语言文字工作在服务强省建设和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使命担当。
二、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普及活动。利用融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刊播推普公益广告,张贴播放国家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机关、学校、乡村、社区,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推普宣传和普通话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二)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推普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学讲普通话”、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教育、青少年阅读素养提升、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把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与学校文明校园创建、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推普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抄报和黑板报评比等活动,把推普融入日常教育教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测试员要带头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三)开展重点领域宣传普及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紧扣推普主题,将推普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各乡镇、各单位要面向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易地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开展普通话培训和宣传服务;结合文旅、人社、广电等领域资源,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普通话+文旅服务”等特色培训宣传,推动推普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开展“社会推普宣传月”活动
为加大社会推普宣传力度,今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期间重点开展全县社会推普宣传月活动。组织普通话测试员、中小学教师和专家深入乡镇(街道),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普通话宣传及培训,进一步扩大推普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实施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推普周工作,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要注重挖掘本地区、本系统推普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及时总结推广。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融媒体的协作配合,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充分展示推普工作发展成果。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把宣传导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推普周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三)规范过程管理
要坚持厉行节约、务实节俭,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