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0-0820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复核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05-12 |
各乡镇民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切实让全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全县常住农村户口及城镇无单位无固定收入的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复核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的范围、内容
本次复核的对象为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常住农村户口及城镇无单位无固定收入的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一)对于1950年出生的老人,属于新进入享受老年“长寿金”的对象,应对村(居)民做好宣传,由本人或其家属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襄垣县农商银行的银行账号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报《襄垣县70岁以上老年人登记表》及《襄垣县2020年“长寿金”增(减)变动花名表》,村(居)委会填表初审后统计,将登记表、统计表及申报资料(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报乡镇(区)民政服务中心审核。
(二)对于1945年、1940年、1935年、1930年、1925年、1920年出生的老年人,已符合提档的,在去年已享受“长寿金”的基础上,将其列入相对应的档次,并填表上报。
(三)对已过世的老人要去掉,并填报《襄垣县2020年“长寿金”增(减)变动花名表》。
二、具体发放标准:
70至74岁周岁:240元/人(年);
75至79岁周岁:300元/人(年);
80至84岁周岁:380元/人(年);
85至89岁周岁:480元/人(年);
90至94岁周岁:660元/人(年);
95至99岁周岁:880元/人(年);
100周岁及以上:3600元/人(年)。
三、出榜公示
老年“长寿金”的发放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三榜公示”。首先村(居)委会在接到申报后先在本辖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申报资料报乡镇审核后,再次在本辖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养老科审查,审查通过后,第三次在本辖区范围内公示,备案。公示以村、社区为单位,对领取人按姓名、年龄、领取金额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20日开始到8月20日结束。登记表等一式二份,一份以乡镇(区)报县民政局养老科,分别用电子文档(表格用EXCEL,按村、年龄段排列)和书面形式上报,电子文档发往:984573986@qq.com,一份留存。
五、注意事项
1、在去年发放“长寿金”的过程中,由于认识不足,工作不细,还存在漏报、重报、错报等一些问题,特别是老年人的银行账号,希望在这次复核中引起高度重视。
2、入住光荣院符合条件的老人由光荣院统一登记,其所在村不用登记。
3、无单位、无固定收入的襄垣城镇户籍老年人,到长期居住的社区或村统一登记。
4、所有申报年龄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为准。
5、所有复核对象的登记均以上报时间为准。
襄垣县民政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