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襄垣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社会保障领域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2-5006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8-12
发文机关: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实施办法(晋人社厅发(2022)47号)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22-08-12
有效性: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实施办法(晋人社厅发(2022)47号)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1.1_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实施办法(晋人社厅发(2022)4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