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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连俊杰谈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 时间:2025-08-15
  • 嘉宾: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连俊杰
  • 摘要: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连俊杰,就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连局长!同时也欢迎各位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访谈内容

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连俊杰谈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连俊杰,就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局长!同时也欢迎各位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连俊杰: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交流!

主持人:局长,你好。您能先简要介绍下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能有哪些吗?

连俊杰:按照党政机构改革要求,2019年3月19日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主持人:为了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从几个方面发力,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连俊杰:为了做好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从四方面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这一目标。

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全覆盖要求,完善县、镇、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在落实双拥优抚政策方面,严格执行“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制度,每年春节、“八一”期间,深入驻县部队、退役军人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着力打造双拥宣传阵地,更新拥军惠军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不断拓展丰富优惠优待内容。

在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方面,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积极组织返乡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及时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优质岗位推介,努力实现人才需求和就业创业的双赢局面。

在推进褒扬纪念工作方面,认真实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持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举行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充分发挥县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主持人:局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是退役军人目前最关心关注的话题,请您介绍一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连俊杰: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情形分为生活援助、医疗援助、突发事件援助、特殊奖励援助。

(一)生活援助。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日常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的退役军人子女在非义务教育期间,学费负担过重的;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医疗援助。因患有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所规定的25类重大疾病和省定26类重特大疾病)住院或门诊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等普惠性保障后个人自负金额较大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突发事件援助。因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特殊奖励援助。因抢救国家、集体、个人生命财产等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伤病残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且生活较为困难的。

主持人:局长,光荣牌悬挂户籍地和常住地不一致如何选择请您介绍一下光荣牌悬挂相关规则

连俊杰:光荣牌在对象家庭户籍所在地悬挂。悬挂对象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可尊重对象意愿悬挂。需跨省异地悬挂的,由悬挂对象凭常住证明(居住证或房产证)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后开具协办信函。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准后,由其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其悬挂常住地的光荣牌。

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只能选择一处悬挂。常住地跨省变迁需要在新常住地悬挂光荣牌的,应当将已悬挂光荣牌上交原发放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凭上交凭证重新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主持人:局长,请介绍一下立功受奖送喜报的政策?

连俊杰:《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于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喜报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共同送达。

对荣获八一勋章、荣誉称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省军区卫戍区)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0元。

对荣获一等功的,由地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军分区警备区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一等功奖励10000 元

对荣获二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二等功奖励5000元

对荣获三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三等功奖励2000元

主持人:局长,退役士兵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安置工作?

连俊杰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部队士官最新安置条件如下:

1. 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2. 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3. 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 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5.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6. 是烈士子女的。

此外,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退休方式安置的,也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主持人:局长,刚才您提到不断推进褒扬纪念工作,异地祭扫方面,异地祭扫的范围、服务对象、方式、费用补助等都有哪些规定?

连俊杰根据《关于做好我省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烈士安葬地与其亲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不在同一省份,烈士亲属可以前往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省份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原则上每年1次,每次不超过3人。

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对象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如确无上述人员的,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

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分为组织祭扫和自行祭扫两种方式。

组织祭扫费用保障。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及陪同人员,由负责组织祭扫的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省际城市间交通及食宿费,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当地交通及食宿费。

自行祭扫经费补助。自行祭扫的烈士亲属,祭扫回程后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回执,填写“烈士亲属自行赴异地祭扫经费补助审批表”,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领取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按照我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处级及以下标准执行。定额补助费用包含异地祭扫所发生的省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当地交通费,其中,省际城市间交通(含高铁)费用按照火车票标准计算,食宿及当地交通费按照3天计算。

主持人:通过刚才的访谈我们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由于时间原因,网友们提出的问题不能一一作答,如果网民朋友对我县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还有哪些好的建议与意见,可以通过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反映,我们将尽力给网友们做出满意的答复。再次感谢局长做客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