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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6830 | |
发文字号:襄应急发〔2024〕62号 | 发文时间:2024-05-24 |
发文机关:襄垣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24-05-24 |
各企业:
为规范直管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完善准备、磨合机制、宣传教育和锻炼队伍的目的,持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每年三月份前报送本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至相应业务科室,并
抄送至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演练计划表见附件)。
各直管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此为最低频次要求,如有相关专门规定的行业,从其规定执行)。具体演练内容可根据各自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程度及同行业发生过的安全事故结合编制的应急预案选择演练。
危险化学品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演练及评估流程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要求,演练一般按照演练计划、演练准备、编制演练文件、演练实施、评估与总结、持续改进的流程进行;评估流程按照评估准备、需求分析、资料收集、选择评估方式方法、编写评估方案与标准、评估实施、评估总结。
三、上报资料
上报演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记录(包含图片或视频)、演练评估、演练总结。相关详细要求,请参见行标AQ/T9007、AQ/T9009。
演练资料请于演练结束后15日内提交至相应主管业务科室,另抄送至应急指挥中心。
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相关依据合辑(摘编)
2.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