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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05 |
| 发文机关: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度“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1-05 |
为贯彻落实长治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2 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市信用办发〔2021〕417 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局“双公示”工作, 进一步提升“双公示”信用建设水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进一步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归集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外,需将行政许可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公示上报。按照“谁产生,谁提供”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错报”。
(二)严格保障数据质量。按照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和 技术规范,确保每一条信息中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决定文书号、类别、内容、依据、决定日期、有效期限、公示截止日期、当前状态、许可机关、数据来源单位等关键字段信息的规范、完整和准确。
(三)严格按期整改。对各级信用平台反馈的异议数据, 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双公示”工作依法规范、 有序推进,政务信息股统筹组织,各审批股室要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双公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强化台账管理。按照“双公示”数据标准,建立 “双公示”信息报送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归集本 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形成统一的、规 范的电子化信用信息公示台账。
(三)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双公示”工作制度, 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工作要求,逐步调整和完善“双公示”信息和方式。
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襄垣县“双公示”工作“双员”信息表